【香港商報網訊】提起古代婚姻,不少人認為,那時男女沒自主權,一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此種認識,盡管不能說是錯誤,但至少是「以偏概全」。
在古代,除了「三月三」、元宵節這樣屬於普通老百姓的相親節外,還有一個十分高端的相親節,那就是「同年大會」,即「新科狀元」相親節,不過這個所謂的高端「相親節」,是專門為古代權貴們挑選女婿而設立的,盡管如此,這個「高端相親節」卻沒有古代老百姓相親節那樣溫情脈脈,文明禮貌,而是充滿了暴力,有時還上演「全武行」。
唐朝時,每逢朝廷舉辦科舉考試,全國秀才們奔赴長安。發榜那天,參加應試的秀才都擠著去看榜,凡中了進士的,便湊錢一起到當時長安城景致最好的曲江池畔,舉行「同年」大會。唐代進士非常難考,報名應試數十萬人,最后錄取的進士卻不過幾百人,考上的就顯得特別「金貴」,於是,就在新科進士舉行「同年」大會這天,城里權貴家的待嫁美女便傾城出動,涌向曲江尋找意中人。如果相中了,就告訴有權有錢的父母安排去提親,而且大多是當即舉行婚禮。不僅王公勛貴這樣,甚至作為一國之君的皇帝,也加入其中,當然皇帝手里有特權,可以在借「賜宴新科進士」之機,為自己的女兒挑選駙馬。不過,公主挑選的一般都是狀元郎。
但是,每年新科「進士」少,而皇帝、王公貴族以及富豪家里未嫁的女兒特別多,面對如此「僧多肉少」、「供需矛盾突出」的局面,京城一些有權有勢的人,在皇帝挑選完后,乾脆直接命令家丁們去搶女婿,有的甚至由此還引發群體性斗毆。
由於在「同年大會」相親節,大多數單身新科進士大多都會被皇帝或權貴們選為女婿,於是,在古代「金榜題名」和「洞房花燭」總是密不可分,而且自唐朝以來延續了一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