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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理性看待香港自由行政策的調整

2015-03-10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莫纪宏

  近期香港特區政府面臨內地居民香港自由行政策所帶來的困惑。如何妥善處理這個棘手問題,除了要作經濟學、社會學等方面的權衡和考量之外,也需要樹立“依法治港”的法律意識,在憲法和基本法的框架內尋找一個相對合理的對策。

  香港回歸之初,為維護香港特區的日常秩序,防止因內地訪港居民人數過多給香港社會造成不必要的負擔,內地居民訪港“權利”是受到香港《基本法》合法限制的。《基本法》第22條第四款規定:“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當然這種“批准手續”是由內地來掌握的。因為限制中國公民合法進入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屬於“中央事權”,必須要符合“比例原則”,否則就構成了對中國公民在本國領土上自由旅行權利的不當限制。事實上,香港回歸之初,個人是沒有權利到香港特區自由行的。

  為了支持香港特區的經濟發展,內地首批自由行的4個城市於2003年7月開通,允許北京、上海和廣州等十個地區的居民2004年起赴港旅遊。隨著政策的不斷放開,目前22個省(區、市)的49個城市實施了內地居民赴港個人自由行政策,覆蓋內地居民超過3億人。可以說,香港自由行政策對香港經濟起到了很大的拉動作用。據統計,從自由行放開以來至2014年6月,香港的零售額翻了一番,此前還有資料顯示,自由行開放9年來赴港個人遊給香港帶來的直接旅遊收入就高達3462億港元。2013年,內地赴港自由行人數達到2746萬人次,是2004年的6.4倍。最新統計資料顯示,2014年共有6084萬人次赴港出行,其中78%的旅客來自內地,這一比例較2013年提升了3個百分點。

  在香港自由行政策顯著拉動香港特區經濟發展的同時,該政策實施給香港社會發展帶來的問題也不容忽視,特別是“水貨客”現象已經引起部分香港居民的不滿。針對“水貨客”這一問題,深圳海關等部門都開始加大了查處力度。其實,比如“一簽多行”政策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後,香港特區為提振香港經濟而提出的要求,當時希望覆蓋整個廣東省,而中央政府充分考慮到香港特區的接待能力,定了深圳為唯一一個“一簽多行”的城市。從法理上來看,香港自由行政策本身是符合《基本法》規定精神的。這一政策在實施中引發的新問題是發展中的問題,因為香港本身資源和能力的局限性無法很好地加以解決。

  由於自由行政策對於香港社會來說具有正反兩個方面的效應,簡單地加以取捨或是收放都會引發一系列負面問題。香港居民也要理性地看待自由行政策所帶來的社會問題,不應把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與自由行政策簡單地掛鉤。故需要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權衡利弊,尤其是要堅守“比例原則”和法治底線,儘量採取多種手段來解決問題,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什麼問題解決什麼問題,從而避免政策出現大的波動。從理論上來看,香港自由行政策的“收”與“放”都有《基本法》上的依據,只是一個對收放措施預期後果的評估和善後措施的跟進問題。對於內地民眾來說,香港自由行政策受到一定限制後,也不意味著在本國領土上自由通行的基本權利受到實質意義上的限制,因為還有其他途徑進入香港。

  因此,香港自由行政策的調整要把好“度”的同時,也需要其他措施予以配合。總之,對香港的發展,中央政府和內地民眾一直都是持理解和支持的態度。畢竟,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也要求一個繁榮穩定的香港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作者是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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