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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時代不該有“證明我媽是我媽”

2015-04-09
来源:北京青年報

  據媒體報道,北京市民陳先生一家三口准備出境旅遊,需要明確一位親人為緊急聯絡人,於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親。可陳先生在北京的戶口簿,只顯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要開證明只能到江西老家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最終這一難題的解決,還是得益於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就不需要再去證明他媽就是他媽了。(4月8日《人民日報》)

  看到過很多奇葩證明,未必能夠想到“該怎么證明我媽是我媽!”因為這一證明,很多網友開始追憶“曾經一起開過的奇葩證明”。其實類似這樣的奇葩證明,畢竟不是常態,而證明之痛卻是常態;即便普通的證明,也會碰到若幹痛苦。

  去過政府部門辦事的人,大多有一個感慨:煩不勝煩,辦什么事都要有證明,沒有證明幾乎寸步難行。可對政府部門來說,你上班他上班,你休息他休息。好不容易請一天假,好不容易排到了隊,問題出現了:證件不齊,情況變化,而且很多時候還要“證明證明證明”。在這方面,根本沒有任何條件可講,如果家住外地,更有可能“橫跨大半個中國來辦證明”。要證明你爸是你爸,要證明你沒犯過罪,要證明你沒結過婚……面對各種各樣的證明,你只能感慨,“我們都是有證明的人”。

  不能說這些證明都沒有必要。拿“證明我媽是我媽”來說,相信也有一點點道理。如果沒有這一要求的話,不排除有些人怕麻煩,虛構一個“緊急聯絡人”,到時真要出了問題,那就麻煩大了。問題是,許許多多的證明,難道必須“親力親為”嗎?

  今天已經進入了互聯網時代,政府部門也一再呼籲全社會要有互聯網思維,並且還有不少推動措施。說得好也應該做得好,政府部門為什么不做互聯網的先行先試者?方便、共享是互聯網思維的特征之一,如果政府部門有互聯網思維,那就應該打破信息壁壘,建立一個公共信息庫,不同地區不同部門聯網操作。比如說需要辦一件事,那就認准一個部門;需要哪些證明材料,通過這個部門直接登錄信息庫。像“證明我媽是我媽”,當場就可以開出,何需東奔西走?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這也啟示我們,在簡政放權這個話題上,一方面要立足於“減”,一些證明能減則減,解決證明過多過濫問題;另一方面要立足於“通”,打破各地區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障礙,通過一定的規則和權限設置,實現公民基本情況的共享,解決證明難開難辦問題。果能如此,許多證明也就不必開了,也沒有什么奇葩證明了;即使有些奇葩證明被遺忘在江湖,那也不要緊,反正能夠資源共享,不需要來回奔波。

  互聯網時代不該有“證明我媽是我媽”,出現這一問題,說明現在的互聯網思維只是說說而已,或者要求別人的多要求自己的少。在其背後,既有著理念問題,還可能有著利益問題。據稱,陳先生因為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就不必去開證明了。60元到底交給了誰?這裏面摻雜的就是利益。這也提醒我們,觸及利益比觸及靈魂還要難。而要讓互聯網思維深入人心,讓政府成為互聯網思維的先行先試者,不僅需要一場思維風暴,更需要一場改革風暴。一些利益必須打破,否則改革紅利無從談起。 (作者:喬杉)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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