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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不要和商人比發財

2015-04-10
来源:北京青年報

  每有官員落馬總感歎不該有貪念,不該虛榮攀比,但都是等到落馬後才有此認知,悔之晚矣。不與商人比發財,做好自己該做的,應當成為官員廉潔自律的定海神針。

  據報道,2013年以來,四川省各級學校有98人因腐敗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其中包括多名高校領導幹部。四川理工學院原院長、黨委副書記曾黃麟落馬後懺悔說:“在我的腦袋裏,總有一個‘攀比’和‘貪’字在作怪。我的博士同學中任何一個人,不管他在國內還是海外,沒有一個人不是千萬富翁,而我奮鬥了一輩子,夫妻兩人的收入存款才不到200萬元。”

  近年來,幾乎所有的貪官一談及受賄誘因,總不忘剖析心理失衡。比如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說,那些老板動輒賺幾千萬甚至上億,而他並不比他們笨,卻只掙那么一點。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說,看到有的“大款”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高檔名牌,住的是別墅洋樓,出入有豪車代步,玩樂有美女陪伴,過著神仙般的日子,我的日子卻過得緊巴巴的,不平衡感越來越強烈,人生的坐標也開始傾斜。類似的想法在一些官員中比較常見,因為心理嚴重失衡,便通過貪汙受賄尋求平衡,曾黃麟就是一例。

  問題是,所謂的心理失衡純屬自找的。官是官,商是商,兩者從事的職業不同,發揮的作用不同,比較的方向自然也應該不同。官員不能和王健林、馬雲這樣的富豪比收入、比發財,如果單純以收入計,恐怕所有的官員在馬雲面前,心理都會嚴重失衡。別與商人比發財,商人在商言商,盈利、發財本就是他們最重要的事情,為官者則不然。官員從政,對官員考核的是政績,每一名手握公權力的官員都應以為民做事為榮,權為民所賦,就應該承擔公共職責,盡力提供公共服務、維護公共利益、捍衛公平正義等等,而不是盤算自己賺了多少錢,更不能因沒有商人賺的錢多就痛不欲生。這就像商人不可能與官員比權力一樣,因為商人不掌握公權力,他們的志向也不在權力,如果與官員比權力,那就是迷失了方向。

  當然,官員不是不能考慮個人利益,官員也需要養家糊口,也需要迎來送往,但是應該厘清一個最基本的價值坐標,“當官發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如果選擇從政,就不要在從政中發財,否則就可能墜入深淵;如果忍受不了“清貧”,可以棄官從事其他職業,比如選擇經商,在商海中遨遊,以實現發財夢。既要當官又想發財,並眼饞商人發財,於是大搞權力尋租,大肆貪腐,豈不荒唐?“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為官者只要不遏制貪欲,不縮回貪腐之手,罕有不出事的。

  官員不是不能“攀比”,但應該記住具有身份意識,也應該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將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即可。以曾黃麟為例,查其簡曆可知,他是神經網絡研究方面的專家,也是該領域在國內的領軍人物,著述頗豐,獲獎無數。早在1996年5月,他就獲得“四川省突出貢獻的拔尖人才”稱號,1999年被推薦為全國突出貢獻專家人選,享受國務院批准的特殊政府津貼,並進入全國“百千萬人才工程庫”。若論學術成就,有多少人比得上曾黃麟?而作為大學教師和大學校長,學術成就本該是曾黃麟最引以為自豪、最值得和他人比較的強項,但他卻非拿並非自己強項的收入去和別人的強項比,結果一比就比出了心理失衡,比出了貪賄腐敗,可悲又可歎。

  “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為官者為了發財不走正道,鋌而走險,結果身敗名裂,又是何苦?每有官員落馬總感歎不該有貪念,不該虛榮攀比,但都是等到落馬後才有此認知,悔之晚矣。不與商人比發財,做好自己該做的,應當成為官員廉潔自律的定海神針。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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