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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法官簽“賣身契”對法律是諷刺

2015-04-10
来源:南方都市報

 

  近日,一則《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關於辭去公職的有關要求》在網上流傳,文件重申工作未滿五年最低服務期限的法官不得提出辭職申請,此外對於已解決子女入托入學、配偶進京落戶問題以及享受住房分配、公費求學深造等待遇的法官,則不管是否滿五年服務期,均要求延長五年服務期。西城區法院多名人士證實了文件的真實性,媒體報道稱,北京多個基層法院已下發類似文件。

  俗語有雲,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現代社會公職人員流動現象,不僅指體制內部同一職位上人員的變化,還包括公職人員由體制內向體制外流動。按理說,在辭職這一行為上,公職人員不應該受到特別的限制,他們和企業員工一樣享有辭職的自由。就此而言,西城區法院下發的這份文件的確有些無厘頭,堂堂法院對法官辭職做出有違法嫌疑的要求,這多少有些滑稽。過去有吐槽說法官是弱勢群體,如今看來,一入法院深似海,起碼對於那些基層法官而言,在辭職這個環節上的確有些無奈。對於法官而言,不能自由離職意味著權益受損,法院方面的做法是否合適值得商榷,除此之外,更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是,為什么基層法院留不住人?

  和近來逐漸頻繁的公務員離職現象不一樣,基層法官離職早已成為一種普遍的行業現象。法官們選擇離開體制的原因大致相同,歸根結底就在於職業保障不足。基層法官工資待遇不高是普遍現象,而按照現有的晉升通道安排,這一群體又因為等級太低而晉升無望。對於有能力的基層法官而言,體制外的工作待遇可能遠遠超過公務員,不少辭職了的法官就明確表示非常羨慕體制外的生活。

  基層法官流失頻繁對於穩定司法隊伍無疑是一種考驗,為此有關司法改革的種種權威表述都提出要在待遇方面向基層和一線人員傾斜,但目前看來,這樣一項惠及基層的改革舉措短期內似乎還難以落地。針對基層法官愈演愈烈的離職現象,地方只能使用一些行政手段,西城區法院這類明目張膽的“賣身契”式要求並非特例,為穩定隊伍,很多地方在招錄法官時都有最低服務年限的要求,對於法官提出的辭職申請也是萬般為難,福建某地法官辭職過程中竟被要求開據計生證明,而法官們為走出體制也是使盡渾身解數,北京某法官請醫生開證明後,裝抑鬱症兩個月,得以順利辭職,媒體總結的《法官體面辭職手冊》在網上不脛而走,這在中國司法界也可謂是一大奇觀。

  形形色色的粗暴留人做法終究走不了太遠,且不論它對法官職業尊嚴的折損,其作用在不同地區也大相徑庭。在大城市的基層法院,法官可能囿於戶籍、子女讀書等問題而放棄辭職,畢竟這些城市福利是其他職業所不能賦予的,但對於其他多數地方而言,基層法院並沒有握有這樣的“七寸”,應對基層法官們的辭職潮,恐怕得要再想想辦法。

       作者:南都社論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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