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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貪官,王岐山在等什么?

2015-04-16
来源:鳳凰評論

  近兩年,有關貪官特赦的話題,時常浮出水面,成為輿論熱點。很多人關注的是,王岐山的表態會是蓋棺定論嗎?“還不到時候”,具備什么條件才算到時候?

  作者:葉鵬

  中國會對貪官們特赦嗎?

  王岐山直接回答這一問題: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日前在武漢進行“反腐新常態”演講時透露,近期有官員問王岐山,是否有可能對主動自首的腐敗官員酌情特赦,王岐山表態稱“還不到時候”。

  近兩年,有關貪官特赦的話題,時常浮出水面,成為輿論熱點。很多人關注的是,王岐山的表態會是蓋棺定論嗎?“還不到時候”,具備什么條件才算到時候?

  為什么要“特赦貪官”

  以特赦貪腐官員的方式來反腐,絕大多數人一時都難以從情感上接受,但從曆史經驗教訓來看,它也許是一種無奈之下的次優選擇。

  東漢末年,司徒王允與呂布合謀,刺殺了把持朝政的大軍閥董卓,王允主持朝政,朝廷氣象為之一新。誰知一個多月後董卓部下李傕等人就攻破了長安,脅持天子,誅殺王允,把持朝政。王允之所以慘敗,除了驕傲自滿外,更重要的在於不肯赦免董卓部將的罪名,直接導致了李傕等董卓舊部的起兵反叛。

  2009年上映的《金錢帝國》故事背景是六七十年代的香港,廉政公署還沒有正式成立,黑社會與警察之間除了鬥爭還有一些黑幕交易,《金錢帝國》就是將這一段曆史搬上大銀幕。

  此外,最典型的是香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出於反腐需要,對部分腐敗人員采取赦免。1974年2月,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到1977年9月,廉署對尖沙咀警署重手出擊,逮捕了260餘人,高級警務人員22人,引起警務人員強烈不滿,數千警務人員遊行示威。壓力之下,總督頒布了“部分特赦令”,要求廉署對1977年10月1日前的貪汙行為停止追究。廉政公署迫於壓力,不得不宣布:1977年以前曾經貪汙但沒被起訴的政府公務員都可以獲得特赦。與王允的命運相比,港督為了讓廉署這個重要機構生存下去,做出了一次艱難但正確的讓步。

  對我們而言,反腐面臨最大的問題是腐敗存量,這從今年的兩高工作報告中可見一斑: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及,各級法院審結貪汙賄賂等犯罪案件3.1萬件4.4萬人,同比分別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為廳局級以上的99人,原為縣處級的871人。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數據顯示:查辦貪汙、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辦涉嫌犯罪的原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原廳局級以上幹部589人。大案要案頻發,被查處的貪腐官員也逐年遞增。

  基於此背景,特赦貪官去除存量就為一些學者推崇。學者們將龐大的腐敗存量歸結為曆史遺留問題,主要是體制缺乏監督形成的,要減少反腐阻力,適度的妥協不一定意味著倒退。

  王岐山歎息釋放的信號

  王岐山被問及是否特赦貪官時長歎了一口氣說,“還不到時候”。從王岐山以往的個性和反腐鐵腕手段來看,一聲長歎,意味深長,既有對貪官的痛恨,又有些許的無奈。

  “還不是時候”的表態,也讓人感覺到,中央決策層對今後反腐工作的態度很微妙,至少沒有全盤否決特赦貪官這一選擇路徑。

  自3月20日,福建省副省長徐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後,出現了半個月的打虎“沉寂期”,期間輿論的種種猜測也隨之而起。當然,在前幾天昆明市委書記高勁松的落馬,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反腐停止的疑慮。

  然而,近段時間來,反腐腳步較之前有所減緩,已是不爭的事實。4月12日廣東紀委書記黃先耀在紀檢監察辦案業務及安全培訓開班式上的發言稱,當前廣東腐敗與反腐敗呈膠著狀,從“膠著”一詞也不難看出問題官員的強力反抗。其實,這種腐敗與反腐敗的膠著狀,全國豈非廣東一地,無論是“腐敗一坨一坨”的山西,還是三任市委書記相繼落馬的昆明等等。

  而且,連續兩年多暴風驟雨式的反腐,公眾對“打虎”也在漸漸失去過去的亢奮。

  王岐山曾說過,治標是為治本贏得時間。腐敗問題根深蒂固,不可能一個個都抓起來,根本還應建立一套廉潔、高效的政治體制。如今,是否到了治本的階段,決策者也在試探和考量。

  水火不容的特赦爭論

  是否特赦貪官,在輿論場裏,顯然是持反對意見居多。然而,學界對此已呈現兩極分化的趨勢,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特赦的觀點提出後,越來越多的學者、知識分子站在了支持的一邊,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何家弘、經濟學家張維迎、曆史學家吳思、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濟學和金融學教授許小年、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劉勝軍等等。

  曾任職於地方紀委、中央紀委研究室的李永忠就認為,貪腐的實力太強大,不可能一口吃掉,必須分化,否則抵抗會越來越頑強,最後可能出現魚死網破甚至魚未死而網已破的態勢。因此他建議盡快設立整改特區或者廉政特區,提出了“絕不赦免”、“進行有條件赦免”、“無條件赦免”三種模式的實驗,目的是為了摸清楚具體的貪腐問題占比問題,從而決定全國范圍內改實施哪種赦免。

  如果以特赦化解“腐敗呆賬”,能否過民意關?高薪養廉要不要實行,如實行會不會增加民眾或國家負擔?2012年12月30日,眾多反腐專家曾在湖南省韶山市召開了“十八大制度反腐展望研討會”。

  吳思是從轉型交易角度,認為政改啟動後,需要設計一種激勵機制,把貪官汙吏的積極性,讓他們主動去搞政改。對於已經發財的貪官汙吏來說,最迫切的不是繼續掙錢,而是既要保住自身安全,又要保住既得利益。有條件的特赦,就是其利益最大化的方向。

  而何家弘和張維迎、許小年等則認為,需設立一個明確的時間點,只要在規定之日後不再有新的貪汙受賄行為,以往的貪汙受賄行為就不再查辦;如果有新的貪汙受賄行為,則一並查辦過去的貪汙受賄行為。與此同時,嚴格推行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並允許公民在網上查閱。許小年更主張,要給一定“緩沖期”,讓官員轉移財產,對於不願公示的官員,也要“特赦”,但前提是請他辭職,永遠不得再進入公務員隊伍。

  在反對的行列中,代表人物當屬中共中央《求是》雜志研究員黃葦町、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中央紀委研究室辦公室主任宋慶森等,反對的主要原因在於以下方面:

  第一,腐敗存量及其影響並沒有主張赦免的學者所估計的那樣嚴重;第二,“赦免貪官原罪”違背了我國《憲法》的基本法律精神和原則;第三,“赦免貪官”會引起民憤;第四,從曆史上看,赦免政策的效果遠遠低於預期。1989年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發布的《關於貪汙、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須在限期內自首坦白的通知》,雖然規定對期限內自首坦白的腐敗分子“一律從寬處理”,但是隨後而來的卻是腐敗高峰期。

  不妨設立特赦特區試試看

  對於反對者而言,要回答腐敗存量是否被嚴重錯估的問題並不難,且不說從十八大之後查處的“老虎”、“蒼蠅”數據,民眾生活中的耳濡目染和仇官情緒可得以佐證。

  而1989年,兩高推出“限時自首”時,在沒有現如今這種高壓態勢下,當時就已經有很多部級、局級、處級幹部和公職人員投案自首。按照李永忠的說法,緊隨其後出現的腐敗高峰,是因為政治體制改革沒有跟上,權力結構沒有改,選人用人機制沒有改,不能就因此說兩高的公告錯了。

  特赦論最大的阻力在於難過民意這一關,在當今仇富仇官心理普遍的社會氛圍裏,它注定難以取得民眾的認同。如果特赦貪官,民眾會質疑反腐敗的誠意和決心,甚至認為腐敗是可以原諒的,這是大多數人無法接受的事實。

  吳思對此認為,民意的分量在健全的民主制度中當然處於第一位。民主制度越不健全,民意在決策中的分量就越輕。所以,才不得已用特赦交換更健全的民主制度。張維迎也不否認民意,為贏得民眾的理解,可以開展全民大討論,必要的時候可以進行全民公決投票。

  2014年當地時間26日8時(北京時間18時),烏拉圭全國6948個選舉投票站接受選民投票。據悉,烏拉圭共有超過260萬名登記選民參加此次大選。

  不過,從烏拉圭的轉型史看,在民意調查中,反對赦免的比例高達72%,但是在真實的投票中,在民眾真正出面做政治交易的時候,贊成赦免的比例上升到53%。

  “反腐特赦論”並不是說凡是貪腐的人都赦免,主要是赦免那些因家庭之困和體制性的排擠而走上貪腐的那一部分人。因為貪官太多,不可能全部反,而只能實行改革為導向的選擇性反腐。

  按照學者們的設計思路,可以通過設立特區進行的改革試點,然後推而廣之。另外,需要培育社會公眾的寬容度,反腐的目的不在於抓出多少貪官,改革選人用人機制才是治本。

  改革,需要中央層面極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氣。特赦貪官如果是政改必須付出的代價,那也不妨一試。起碼,可以先建立特赦特區試點,看看結果如何。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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