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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酒駕屢禁不止為哪般?

2015-05-20
来源:海外網

  5月14日晚9時許,乾縣衛生局副局長馬某駕駛小轎車,在城區312國道晨光中學附近與一輛電動車相撞,事故致電動車上兩名中學生一死一傷。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了解到,事發後,經交警部門調查,馬某涉嫌醉酒駕駛,目前已被停職。(5月20日 華商報)

  據了解,肇事司機名叫馬子仲,是乾縣衛生局副局長。事故中被撞的兩名中學生,張某(男,17歲)當場死亡、史某(女,16歲)受傷。受傷的女學生仍在醫院搶救,還沒有脫離生命危險。目擊者稱肇事車輛在發生事故後並沒有第一時間停下來,而是推著被撞的電動自行車繼續向前行駛了約100米,地上被磨得直冒火花。經交警部門調查,事發當天馬某系醉酒駕駛。

  兩名中學生,16、17歲正是花樣年華,盡管肇事者已被停職並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但兩個家庭業已受到莫大的傷害。

  酒後駕駛是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被我國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每年引發交通事故多達數萬起,一半以上交通死亡事故都與酒後駕車有關,酒駕造成的危害可以說是觸目驚心。然而官員酒駕撞人事件依舊迭出不窮,之前有過陝西安塞縣建華鎮武裝部部長許制進酒後駕車連撞6人,廣西臨桂縣住建局副局長李某酒駕肇事逃逸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山東菏澤鄄城縣人事局一領導酒後駕駛連撞11人,再到現在的乾縣衛生局副局長醉駕致中學生一死一傷。以上官員醉駕撞人事故的頻發,令人不禁要問理當作為遵紀守法典范的官員,明知醉駕肇事罪加一等,緣何飲酒過量頻頻出事,其酒駕屢禁不止為哪般?

  筆者認為,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官員存在僥幸心理,認為自己酒量大、技術好,自信不會出事。二是官員的特權思想在作祟,憑著自己有職有權,人脈廣、資源多,抱有“權力可以搞定一切”的思想,即變是酒後駕車出了點問題,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監管乏力,懲處不嚴。對於公職人員一般酒駕行為,多以警告、賠償了事,沒有按制度上限進行嚴格的追責和懲處,未能形成強大的震懾力。

  花季生命瞬間消逝,衷心祝願死者得到安息、傷者早日康複。此次事故,對於肇事者馬某的處理不能止於免職,交警部門還需嚴懲肇事者以儆效尤,彰顯法律的嚴肅性,警醒“後來者”收起僥幸心理、向酒駕說“不”。(張宇)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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