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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總有人喜歡抹黑警察?

2015-06-11
来源:光明網

  6月9日淩晨,河北省滄州市肅寧縣發生特大槍擊案,案件已造成4死5傷,包括肅寧縣公安局政委薛永清在內的兩名幹警犧牲。目前,犯罪嫌疑人劉雙瑞已被警方當場擊斃。不幸的是,10日淩晨,因過度悲痛,薛永清的妻子劉文娟也從賓館跳樓身亡。

  發生了這樣慘烈的特大槍擊案件,當很多人還在為警察的犧牲深感痛惜、傷心流淚時,網絡上卻有個別不諧和的聲音刺激著公眾的情緒。諸如什么“怕犧牲就別幹警察”、“善惡有報,警察很難出好人”、“欺壓善良的你最拿手,面對歹徒就只能當烈士了”……言辭之淩厲冷血、悖離常識,實在讓人心寒。

  盡管這些跟帖與評論,很快就被網友的批評淹沒,但卻像刺耳的金屬噪音般,劃過清靜的夜空,擾亂了公眾的認知,甚至成為現實災難之後的“次生傷害”,久久驅之不去。

  這樣的“次生傷害”並非孤例,近來社會上總是有一些人肆意侮辱警察。今年5月27日,煙台市公安局萊山分局民警沈成磊在抓捕盜竊汽車的犯罪嫌疑人時,不幸被凶殘的歹徒用刀刺死。對此,蘭州日報編輯趙某在其個人微博發表不當言論,傷害公安幹警及家屬感情;6月1日,黑龍江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某小區內發生警匪槍戰,民警楊文峰中彈犧牲,事後亦有個別網友冷嘲熱諷。

  那么,值得追問的是,為什么總有人在無視事實抹黑警察?為什么警察付出生命的代價也換不來個別人最起碼的同情?

  其一,個別人為了搏出位,故意危言危行,以求吸引公眾的注意力。而為了實現這一目的,往往完全無視事件的真實情境,故意忽略警察的英勇犧牲,信口胡言,東拉西扯,發出“誅心”之論。明明已有兩名警察為了抓捕歹徒而犧牲,卻還在那裏講什么“怕犧牲就別幹警察”;明明警察是在抓捕現場被歹徒殺害,卻胡說什么因果報應。

  當警察為了公眾的安危倒在了崗位上,而有些人卻在那裏說三道四,擺弄身段,盡情表演,試圖收獲零零星星的掌聲與點贊,這樣的行為不僅僅是無聊、無厘頭,本身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甚至不排除也有違法違紀的嫌疑。

  其二,幾乎每一起警察犧牲事件發生之後,都會出現類似侮辱性的奇談怪論,也與相關追責問責的偏軟有關系。說了也就說了,過後並沒有受到任何懲戒,則只能鼓勵類似的抹黑現象一再出現。出於維護公共安全的考量,出於維護一線警察尊嚴的考量,似乎都應該強化懲罰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這並非限制言論自由,更不是什么因言獲罪,而是在言論自由與責任意識之間確立明確的邊界,恰恰是為了捍衛公民的自由言說。任何表達都不應該違背起碼的公序良俗,都不能信口開河,更不能侵犯他人的權益與感情,不獨警察為然。

  當然,警察每每成為輿論的指責、調侃、侮辱對象,也與時下的社會情緒有一定關聯。比如,仇官、仇警察,發泄不滿等等社會戾氣。這涉及到整個社會的泄憤問題,因為有了互聯網這個便捷的渠道,所以看上去往往呈現出某種井噴的現象。其實,這種戾氣並非日常生活的真實,對於帶給人們安全感的警察,人們的心態也並非互聯網上呈現出來的那么負面。

  “我真的不知道有月亮的晚上天還會如墨一樣的黑/黑到我看不清戰友的眼睛/更難捕捉到躲在漆黑角落裏的/那一個黑洞洞的、罪惡的槍口……”這是與肅寧犧牲警察並肩戰鬥的楊建棣事後寫下的詩句。一個又一個警察倒下去了,這既是警察的不幸,也是和平時代社會的傷痛,但也是維護公共安全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我們不能讓警察在流血之後繼續流淚,也不能聽任個別人肆意侮辱這個群體。要知道,“黑洞洞的”除了罪惡的槍口,還有諸多的無知、偏執、虛妄、恣意。(胡印斌)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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