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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罰單不能變成廢紙一張

2015-06-11
来源:中國青年報

  惡意排汙、接連兩次被查卻拒不整改,陝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拿到1580萬元的“環保罰單”後拒不繳納。6月8日,華商報記者在企業周邊走訪發現,企業大量生產設備仍在運轉。報道於6月9日見報後,省環保廳聯合環保部西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負責人與鹹陽當地領導“面談”,要求在7月內將該案件處理到位並上報處理結果。(《華商報》6月10日)

  天價罰款會不會不了了之?6月4日,我曾在中青報發表文章《首張天價環保罰款千萬別“和解”》,表達了這種擔憂,目前看並非多餘。6月9日這家企業的“煙囪仍在冒著濃煙,大型設備運行依舊”,這說明此前所謂的企業停產,根本就是一句空話。更令人錯愕的是,該企業自2014年11月以來,一直沒有取得環保部門關於企業試生產的批複,擅自開工生產半年多。原來該企業還是無證上崗。

  一再無視環保禁令,不繳罰款,不整改,不停產,更不補辦手續,這家企業何以如此之牛?報道稱是一家國企。但不管是什么企業,只要違法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天價罰款變為廢紙一張,新環保法的權威就會嚴重受損。

  好在,面對這家任性的企業,當地環保部門並未示弱。鹹陽市環保局已提出,將該企業拒不執行處罰決定、且長期違法生產等環境違法問題案件移交鹹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並要求拘留企業負責人。對企業拒不執行的1580萬元罰款,鹹陽市環保局已向秦都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屬非訴訟類案件,目前已受理,正按司法程序處理。

  無論是移交公安機關還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都是依法推進,嚴格咬合法律齒輪,也是法治時代的題中應有之義。比如新環保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汙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汙,拒不執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同時,6月9日上午,陝西省環保廳和環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明確責令鹹陽市,在7月內將該案件處理到位並上報處理結果。環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是什么來頭?它受環保部委托,負責所轄區域內的環境執法督查工作。該中心介入此事,表明此事已驚動了環保部。

  環保法面前,任何企業都無特權。新環保法的尊嚴不容侵犯,也不容打折扣。陝西這起天價罰單事件,已演繹為一起備受矚目的公共事件。看似只是執法部門的一次正常執法,實則關涉新環保法能否真正落實。一些有來頭的企業違法慣了,不容易被法律馴服,如果執法不能一視同仁,必將造成惡劣的負面導向,這損害的不只是環保尊嚴,也會給其他企業造成錯覺。

  習近平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強調,“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例”。因此,天價罰單不能變成廢紙一張。而且,該事件已經不只是涉及罰款,還牽扯到司法問題。罰款不能不了了之,對企業責任人的拘留也須執行,相關司法程序需要依法推進。新環保法被稱為長了牙齒的法律,現在是張口咬下去的時候了。 (作者:王石川)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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