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審計署發布了2015年第22號公告,公告中提到:南方電網原副總經理肖鵬的親屬涉嫌利用多家電力供應商的內幕信息炒股,連續8年無一虧損、年均收益率近50%。
當小散們還在K線圖里眼花繚亂的時候,真正的“大神”依舊是踩著內幕的節奏在走。牛市里的仙,不過是應運而生;熊市里的神,才是有高人指點。這讓人想起數日前,證監會發行監管部處長李志玲因配偶買賣股票,受到行政開除處分。媒體合理解讀為,“李處長丈夫炒股和她涉嫌內幕交易有直接關聯”。
“朝中有人好炒股。”這話太傳神了。這里的“朝堂”,既是指向決策層面的證監等組織,亦是指向在轉型升級中大動作頻繁的央企巨頭。它們雖然看起來官商有別,但實質上是一樣的:于上而言,最早了然可能影響股價的宏觀政策;于下而言,掌控著上市公司第一手未披露核心信息。
內幕交易是資本市場的毒瘤。美國作家馬西亞爾在《華爾街黑幕》中感嘆,“(內幕交易)每天、每小時、每分鐘都發生,有時甚至連星期天都不休息”。媒體統計稱,2014年,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幾十份針對內幕交易的行政處罰書,超過60多人受到罰款等處罰:有人開完會轉身便買入自家公司股票;有人通過按摩拿到消息;有人乘坐飛機都能刺探到“軍情”……不過,業內普遍認為,被發現與被懲處的案例,相比于現實中的巨量存在,簡直是滄海一粟。
而論說到底,無非兩個原因:一是資本市場的政策法規尚不健全。20多年來,中國股市還未到達成熟階段。任何一個股市,如果僅僅是一個投資投機的場所,而不能提供融資造血功能,那么僅指望股民祛除“賭性”,顯然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二是違法違規成本小到可忽略不計。證監會對內幕交易的處罰,基本是依據2005年的《證券法》,對內幕交易者采取警告,沒收非法所得,罰款以及市場禁入等。
8年無虧的“股神”蟄伏在證券監管下,卻起底于審計監督中—這,本身就是耐人尋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