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集團:有公安局(包括消防隊),有一定的規劃審批權;集團也自稱是“天津港的主體”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陳惟杉 | 綜合報道
8月19日上午11時,在缺席此前舉行的8次新聞發布會后,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津港集團”)負責人現身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第9場新聞發布會。
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現場,天津港集團總裁鄭慶躍表示,“各位媒體朋友覺得天津港和天津港集團公司是一個概念,這個我們都非常理解”。他進一步解釋道,天津港集團是市屬國有企業,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200415號文件精神,于2004年6月,由原天津港務局整體轉制成為集團公司,不再具備原天津港務局行政管理職能。
此外,鄭慶躍還“撇清”了天津港集團與瑞海公司的關系,他表示,天津港是個區域概念,本次發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坐落在天津港區域范圍內;天津港集團也是坐落在同一區域范圍內,從事港口、裝卸業務的國有企業。“二者是坐落在同一區域的,沒有隸屬關系的兩家企業”。
鄭慶躍的介紹沒錯,但也太過謙虛和低調。據天津港集團官網的介紹,天津港目前由北疆港區、南疆港區、東疆港區、臨港經濟區南部區域、大港港區東部區域等組成,天津港集團是“天津港的主體”。
天津港集團為何被指“獨立王國”
公開資料顯示,1984年,天津港開始實施“雙重領導、地方為主”的行政管理體制,“交通運輸部天津港務管理局”也更名為“天津港務局”;此后一直到2003年,天津港的雙重領導體制運行了近20年。
2001年,國務院決定將“雙重領導”的港口改為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并進一步實行政企分開。2003年11月,經天津市委批準,天津港務局將行政職能轉交給天津市交通委員會,轉制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2004年6月3日,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掛牌。
2004年起,港口法實施。按照這部法律規定,天津市的港口管理部門系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依法對港口實施行政管理。而港口企業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則作為獨立的市場主體,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業內人士對媒體表示,天津港企事業剝離是當時一個非常重要的標志,但是這種剝離里面牽扯很多的問題,像人員安置問題、行政職能問題等等。港口消防按理說應該隨著政府職能歸到港口管理的職能部門,但是因為職能部門沒有多余的開支,就把消防留給了港口企業,讓企業養活他們。這就形成了一個畸形的狀態:實施救援歸港口公司管,消防承擔的管理職能卻被帶走了,兩邊都不健全。
盡管12年前已完成“政企分離”,但據媒體援引一位知情人士的話稱,涉及天津港的事務,地方政府協調、統籌仍有難度。一位不愿具名的政府公務人員向媒體表示,天津港集團在天津是一個“獨立王國”,地方政府對天津港的控制能力很弱。天津港原來隸屬于交通運輸部管理,后來轉制成為企業,人事任免權歸地方,業務指導歸交通運輸部,天津港歸天津市交通委管。天津港集團的權力仍然很大,在它的港區地盤內,別的地方政府部門很難插手它的具體業務。對此政府人員的說法,公司方面未作回應。
天津港果真如上述所說如此“獨立”嗎?這次爆炸事故發生后首批抵達現場的消防隊伍的人事情況能說明其獨立性嗎?
事故后第一批出發救援的天津港消防支隊一大隊、四大隊、五大隊,均為“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隸屬于天津港公安局,參與救援的一線隊員為合同制消防員。在8月14日的發布會上,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長周天表示,事故前期是天津港公安局的消防支隊在處置,但他對港區公安局情況并不掌握。
據業內人士向媒體介紹,如今天津港公安局業務上歸天津市公安局管理,人事工作則由天津港集團管理。而天津港公安局指揮部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天津港公安局屬于天津港集團,企業專職的消防員都不是公務員,也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警察。
地方官員稱:區域內引入什么企業,天津港集團“說了算”
另有媒體披露,天津港集團對天津港區域內引入哪些企業擁有很大的話語權。
盡管有天津港集團員工將天津港與瑞海公司的關系比作房東與房客,但天津安監部門一位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規劃局管不了那么細,對區域內引入什么企業,就是天津港集團說了算” 。
據報道,2013年,瑞海公司改建項目中,天津港集團規建部,是瑞海公司的批復單位之一。規建部是天津港集團的下屬部門之一,主要負責天津港范圍內的建設規劃。天津港集團的一位知情者介紹,“集團開發區域內,要落地什么項目,首先是規建部審批,然后拿到濱海新區規劃局審批” 。
目前,天津港的土地開發(融資)是采用政府授予天津港集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進行土地一級整理,天津港集團負責融資建設,土地整理完以后,招商引資并出讓土地。
而為了“深度”開發,2009年,天津港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成立。這家公司是天津港集團全資注冊的經營性公司,初期注冊資金8億元。經營范圍涉及港口工業地產、住宅地產、商業地產的開發、建設、銷售、租賃及物業管理等業務。
山東的一家危險品進出口貨運代理企業的業務員向媒體表示,危險品倉儲企業的收入來源主要是裝卸費和運費(港內運輸產生),此外還包括堆陳費、特殊加固等費用。該業務員稱,一般情況下,危險品倉儲的費用比普通貨物倉儲價格高出2~3倍,甚至更高。
而一位天津物流業人士稱,天津港集團對危化產品的代集港費用報價為20英寸的集裝箱為500元,40英寸為700元。除此之外還有制冷、危管、碼頭拉回等費用等,大約每箱都在1500元以上。
據報道,在天津港的危險品物流生意版圖中,逐漸形成了三足鼎立格局。多年來,中化集團一直獨享天津港危險品存儲資質;后來天津港集團和中化合資成立天津港中化危險品物流有限公司,也獲得這一資質;而瑞海公司的出現,則使天津港有了第一家民營危化出口的港口物流公司。
在天津港集團負責天津港開發與運營的情況下,據媒體報道,京津冀地區和華北、西北地區出口的危化產品,多集中在天津港。而天津市海事局官方網站的材料顯示,瑞海公司所在的北疆海事局轄區內共有5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場站。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天津港危險貨物集裝箱吞吐量共20.5萬余標箱,北疆轄區全年共監管危險貨物集裝箱14.5萬余標箱,約占全港的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