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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死亡官員”不為打鬼,只為懾人

2015-09-21
来源:四川在線

  針對“郴州國土官員宴請財政官員後死亡”一事,郴州市紀委18日作出通報,多名官員被問責,其中死者廖永華被處以留黨察看處分。(9月19日新華網)

  給予死人處分,這不就是在“打鬼”么?郴州市紀委的做法許多人看來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中國有句俗話,叫做“人死賬銷”,意思是說一個人無論做錯什么事情,只要死了,就不再去追究責任,畢竟死者為大。基於這種傳統,不少腐敗官員都希望用死來逃避黨紀國法的懲處。

  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這也讓許多腐敗官員產生了“罪名再多、一死了之”的想法。

  近年來,媒體上關於官員自殺的新聞越來越多,其中不少官員都牽涉到違紀違法案件,更有甚者是在被紀委調查之前自殺的。例如原湖北孝感人大主任李海華,就是在得知紀委將查辦他的當天從辦公室裏跳樓自殺。死後紀檢機關和司法部門既沒有認定其是“腐敗份子”,也沒有說他“清白無辜”,最終一了百了。

  眾所周知,官員貪汙腐敗、違法亂紀,最終損害的是國家利益,是作為納稅人的公眾的集體利益,而他們的死卻並不可能挽回一丁點損失。如果紀檢程序、司法程序在違法官員自殺後徹底終結,不僅可能使腐敗資產無法追回,也會鼓勵其采取自殺的方式來保護自己和家人。

  更為重要的是,現在的腐敗案件多是集體窩案,往往“拔出蘿卜帶出泥”,只要抓住一個受賄者,就能挖出一群行賄者,例如周永康案、徐才厚案、令計劃案,涉及的大小官員都是成十上百。如果官員自殺之後所有調查都停止、線索都“清零”,這無異於是對貪腐行為的放縱,是對違紀違法人員的保護。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什么叫零容忍?在筆者看來就是對活著的問題官員不姑息,對死去的問題官員也不放過。而今,郴州市紀委依照規定對死去官員進行深入調查、嚴肅處理,就是開了一個好頭,樹立了一個好榜樣。這將極大震懾那些違紀違法官員,“抑鬱自殺”“跳樓死亡”已經沒用了,“人死賬銷”的日子一去不複返了,還是乖乖的活著等待接受組織調查,法律審判吧! (作者:秦百川)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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