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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救媽不救女友”有誤導之嫌

2015-09-29
来源:新京報

  司法考試給出“救媽還是救女友”的答案,母親總是先于女友的,這樣的判斷遮蔽了本已微妙且需要多方位權衡的家庭關系,有可能使一些人用“簡單粗暴”的辦法處理類似問題。

  奇葩題目又如約出現在今年的司法考試里。一道選擇題里有選項“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為犯罪”,要求考生判斷這個選項是否正確。在答案揭曉前,許多法學專家在媒體采訪中給出的答案是不構成犯罪。但隨后司法部公布的答案卻顯示,甲救女友不救母親的行為的確構成了不作為犯罪。

  這道題幾乎成了今年司法考試的招牌題目,在媒體和網絡上形成了熱烈的討論,一些人戲稱,一個“千古難題”終于破解了,只救女友不救母親是犯罪!

  從“刁難考生”的角度講,這題出得巧妙,短短幾句話描述了事件的場景,并且還為考生設置了陷阱。這句話首先表明甲“能”救出母親,其次用“無排除犯罪的事由”提示甲先救女友并非出于緊急避險,而是有機會同時救出兩人,但是甲卻止步于只救女友。因此這道題中,甲面臨的困境并不是“母親和女友只能救一個時,先救誰”的難題,而是能同時救兩人,卻沒有救母親。從這個角度考慮,司法部的答案是正確的。

  這道題的陷阱在于,題中表明甲是“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也就是說甲在此情境下只能救一人時,選擇了救女友。這符合緊急避險的定義,而緊急避險正是排除犯罪的法定事由。但是題目中又明確說沒有此類事由,因此“只能救一人”的困境可能只是甲的主觀判斷,而不代表實際情形。

  從這個意義上講,這道題更像是一道閱讀理解題,而不是純粹的法律推理題,能否做出準確的法律判斷,不在于是否充分掌握了法律知識和推理技術,而在于是否認真推敲題目的措辭。

  不論這道題在文本和法律推理上是否會導致爭議,足夠明確的是,就像“彭宇案”一樣,這道題很有可能會造成負面的“社會效果”。

  往年司法考試也有一些奇葩題目,但大部分是“來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有實際的案例作為出題基礎。現實生活中也發生過“救母還是救女友”的真實案例,但這道題卻無法還原到任何現實案例中,題目中描繪的情況不可能發生。

  根據題目預設的場景,描述甲“能”救出母親,實際上僅僅是一個假設的前提,而且是超出對一般人能力要求的預設。按題目中描繪的情況,沒有哪位普通人“能”去救人。因此即使火場中只有母親一人在場,兒子出于恐懼和對自身能力局限性的認識,而放棄救助,也不構成不作為犯罪。

  目前不少大眾媒體上已經出現了諸如《救母親還是女友?答案:不救母親構成不作為犯罪》之類簡單化的標題。對于沒有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讀者來說,這樣的標題極易構成誤導,認為無論具體情境,母親總是先于女友的,這樣的判斷遮蔽了本已微妙且需要多方位權衡的家庭關系,有可能使一些人用“簡單粗暴”的辦法處理類似問題。當前社會上早已彌漫著關于“婆婆與媳婦”或“母親與女友”之間敵意關系的想象,這樣“奇葩題目”無異于火上澆油,讓這對假想敵獲得了法律背書。

  (葉竹盛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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