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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高仿畸形兒”還需政府發力

2015-10-13
来源:海外網

  假貨,向來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各級監管部門近年來組織了一輪又一輪打假行動,一大批制售假貨的不法分子受到懲處。(2015年10月12日 新華網)

  販賣假貨,是以非法牟利為目的,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尤其是一些“高仿”假貨,更是通過以假亂真來迷惑消費者,破壞正常的市場秩序。筆者認為,要消滅“高仿畸形兒”,打擊售假行為,還是需政府發力。

  許多事實表明,制假售假者往往是抓住消費者的消費心理肆意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如果消費者都具有良好的消費意識和成熟的消費觀念,不買假冒偽劣商品,自然也就斷了制假售假者的銷路,制假售假者也就難有“用武之地”了。消費知識貧乏,從普通消費者的實際情況看來,對所購買的商品缺乏了解和認識,他們對什么算假冒偽劣商品,什么是“三無”產品,只能輕信廣告宣傳和產品介紹,甚至有時還為自己低價購買了“高仿品”而沾沾自喜,這也就為制假售假者提供了市場空間。

  當然,消費者的無知為制假售假者的行為進行了推波助瀾。但實際上,一些地方政府則是這些制假售假者的“保護傘”。在局部利益的驅動下,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把制假售假視為一種“合法”行為,客觀上對制假售假的違法犯罪行為給予了保護。所以,要真正的打擊制假售假行為,一時間改變消費者的消費觀念恐怕很難,但政府發力,讓制假售假者沒有市場,這才是治本之策。

  首先,各政府部門要嚴格執法,多方聯手,共同打假。刑法實施以來,真正以這些罪名追究制假售假者的刑事責任的,在查處的假冒偽劣商品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大部分案件都僅進行了經濟上的處罰,以罰代刑,以輕罰代重罰,大案小辦,重案輕辦的現象較為普遍。這樣一來,大多數制假售假者也就鑽了空子,繼續犯罪。

  其次,加大經濟懲罰,讓其不敢造假。有些時候,相比於那些不甚了了的罰款,一些制假售價者寧願罰款。加大經濟處罰,讓其沒有違法成本,這樣才能起到震懾作用。

  最後,政府加大投入,讓打假行動切實開展起來。無論是打假行動所需要的人力、物力,政府都該大力支持,還市場一個公正的環境,給群眾一個真實的社會,這才是打假的最終目標。

  總之,假冒偽劣商品的泛濫,是各種社會問題與經濟問題的綜合反映,政府部門作為為群眾服務的部門,一定要切實負責,充分發揮各方面的力量,讓制假售價者無立足之地。(張娜)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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