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0

拖無可拖還可再拖

2015-10-13
来源:香港商報

  這是一起另類的文物流失案,輿論持續關注的北京市民孫建龍「名畫索賠案」近日有了最新進展。從今年4月,警方「願與當事人多次協調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到昨日據內媒報,警方稱「賠償時效亦超期,決定不予賠償」。珠海警方態度來了個180度大轉彎,轉而「以攻為守」。古今圍繞名畫等文物的爭奪,總是上演形形色色的悲歡離合,此事還得從頭說起。北京孫先生自稱曾擁有國畫大家吳昌碩的《梅花》以及李苦禪的《鷹》兩幅作品,且都是家傳得來。但在1989年,其借出差機會攜帶兩幅畫作南下廣東時,原想找人鑒定并估價,結果卻被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扣押,后來查明其無犯罪事實發生,警方將其釋放,但被警方扣押的畫作,索要26年,至今還沒有歸還。期間,2006年珠海拱北警方才給了一個書面的答覆,稱兩幅畫是贗品,卻拿不出任何鑒定材料,后又稱「贗品」也已經丟失。

  誰在隱瞞真相,外人無人得知。但真相的結果無非二樣,一者警方的話是真的,名畫系贗品,一者孫先生的話是真的,名畫系真品。

  警方難得糊涂

  假如孫先生所言屬實,一幅畫就可能價值千萬,當事警官經濟上能否賠得起先不說,如果造成上千萬的損失,肯定會有人被追究責任,而且可能涉及瀆職這樣的刑事責任,甚至最大的問題還不是瀆職,而是存在有人貪污、盜竊的嫌疑。古今對於名畫文物的巧取豪奪發生得太多了,比如《紅樓夢》描述的那樣,賈赦想買石呆子家的古扇,石呆子不肯,便讓賈雨村訛石呆子拖欠官銀,拿他到衙門問罪,把扇子抄了來,送給賈赦。一位曾與南京落馬市委書記楊衛澤共過事的官員透露,楊在蘇州任職期間,有一次到下屬一公共收藏機構視察工作,在參觀過程中看上了一件瓷花瓶,十分喜愛,於是直接拿走。該收藏機構的負責人只好將這件瓷瓶以破碎報銷處理。

  假如警方所言屬實,正所謂「贗品」也罷,「損失」問題雖不嚴重,但究竟是怎麼「丟失」的過程?這個問題必須搞清楚,也是能夠搞清楚的。否則,即便賠償到位,當事人滿意了,對納稅人也是不負責任的,國家稅款咋能這樣不明不白地為警方「丟失」的貴重扣押品埋單?如果說保管不當而「丟失」,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不能這樣糊里糊涂的一筆糊涂帳。然則,偏偏官方難得糊涂。

  26年來,在誰的手上第一時間丟失的,怎樣「丟失」的,難道連「丟失」過程始終查不清楚?面對苦主的追索,拖了26年,深得一個「拖」字秘訣。其實,該案代理律師已指出,「珠海警方至今未對該案作出結論性意見,那麼扣押狀態一直在持續,不存在賠償時效超期的問題。」警方身為執法機關,強詞奪法,是否又涉嫌一個「賴」字?丟失的名畫真假,可以「查」不清楚,但是查清丟失的過程和丟失的責任人員并非是高技術含量,不能26年都「查」不清楚,執法機構的公信力,真的再也傷不起。路人甲

[责任编辑:郑婵娟]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