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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勸退”行業就不應存在

2015-10-12
来源:新京報

  據媒體報道,當今社會誕生了一個奇葩的行業——“小三勸退”。所謂的“小三勸退師”甚至成為坊間的熱點,在近日召開的第二屆中國婚姻家庭咨詢服務業高峰論壇上,這個奇葩的隱秘職業也成為熱議的話題。在互聯網上搜索“小三勸退”,可以找到幾百家提供“小三勸退”服務的各種機構。

  所謂“小三勸退”,顧名思義就是受人之托采用各種方法去“勸退”那些“小三”。從表面看起來,這種以“分離小三,保家衛婚”為宗旨的“維情咨詢師”是在維護所謂的家庭完整,避免因婚姻破裂導致的一系列後果。

  可是,無論從法律上,道德上還是心理學上,“小三勸退”都是涉嫌違法,是不道德以及瞎胡鬧的一個職業。

  從法律的角度,婚姻是每個成年人受法律保障的基本權利。既然是權利,那么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雖然離婚可能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後果,但當夫婦二人因為種種原因無法繼續維系下去,那么他們就應當享有離婚的權利。夫婦二人在涉及婚姻沖突時,只有雙方共同委托,第三方的機構才能合法地進行勸退幹預。受其中一方的委托,對另一方的隱私以及其他人進行接觸、幹預,甚至嚇阻,都是嚴重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徑。

  從道德的角度,婚外情的原因紛繁複雜,其中的是非曲直錯綜交織。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一樁婚姻出現一方的婚外情,社會輿論當然可以譴責出軌者。但婚姻之家的是非恩怨絕非外人所能辨析清楚的。更多的時候,夫婦之間因為價值觀的不合,性格的不合而產生齟齬,甚至已經沒有了感情,婚外情常常只是他們婚姻問題的反映,而不是導致他們感情破裂的原因。任何其他人,試圖靠不法或不端的手段來維持無愛的婚姻,本身也同樣是不道德的。

  從心理學角度,一對夫婦在經年的婚姻生活中出現沖突,甚至單方面的出軌,通常不大可能是單方面過錯造成的。夫婦雙方或任何一方從婚姻中感受到不平等、壓抑或者缺乏溝通,都可能促使對方或雙方出現婚外情。因此,要幫助他們的婚姻,應該是幫助他們夫婦之間的溝通,通過專業的家庭、婚姻心理輔導來使雙方從坦率的溝通和共情體驗中直面問題。從對事主負責的角度來看,當雙方能夠坦率地溝通和直面問題,無論最終的結果是維持婚姻,還是決定解除婚姻,都是對事主有益的積極解決之道。從心理輔導和咨詢的基本倫理來看,專業的咨詢幹預都不得替事主做決定,而是幫助事主能理性地做出負責任的決定。“小三勸退”無論采用了多少堂皇的心理技術,“分離小三,保家衛婚”都嚴重違背起碼的心理輔導的基本倫理,極容易戕害事主,包括委托一方。

  因此,“小三勸退”這種奇葩行業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這樣“三不合”的行業能夠在我們社會堂而皇之地開展業務,從某種層面上也是社會文化扭曲的一種折射。 (作者:唐映紅)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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