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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被“調查”,與舉報上級有無關系

2015-11-12
来源:新京報

  據報道,10日下午,四川省宜賓市委在宜賓市公安局召開會議宣布,根據四川省委意見,宜賓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魏常平的黨內職務被免,同時對魏常平進行調查。此前因舉報魏常平而被“調查”的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趙飛,11天前已獲自由。

  此事最富戲劇性的,并不是副局長剛獲自由,局長就跟著“進去”了,而是,此前,魏常平的副手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趙飛曾多次實名舉報魏常平。

  這一變動引得人疑竇叢生,趙飛被“調查”是否與其曾舉報上級有關系,我們不得而知。但魏常平的落馬,似乎印證了此前趙飛所揭露的,魏常平專用“座駕”5輛,其中不乏豪車,各種公款用度高得驚人,存在嚴重瀆職行為等問題,或許并非空穴來風。

  可從趙飛的遭遇來看,其實名舉報起初并未奏效,相反,據趙飛妻子稱,趙飛舉報之后,有關方面以“紀委調查”為名,對趙飛進行長達180多天的軟禁和騷擾,今年7月31日趙飛準備赴京舉報魏常平,但旋即被“調查”。趙飛妻子所述是否屬實還有待進一步核實,但是,身為副手的趙飛實名舉報上級,確實是件很不尋常的事情。而在正打算上京舉報的時間點上被“調查”,調查幾個月后,又并沒有調查出什么問題。無論是機緣巧合的時間節點,還是極富戲劇性的反轉,想讓人不把“舉報上級”和被“打擊報復”聯系起來都難。

  趙飛舉報魏常平后被“調查”,是打擊報復,抑或是個巧合?如果不給個明確說法,的確顯得有些草率。有關方面如今有責任向公眾說明,魏常平的落馬是否與趙飛舉報有關?當初對趙飛采取措施的具體依據是什么?具體過程又是怎樣的?哪些人參與了決策?

  魏常平若涉嫌違法腐敗自然當查,而之前趙飛的遭遇,也不應該成為一個謎團,引人猜測。其有沒有問題,需要一個經得起考驗的說法,即便他沒有問題,那么,如果此前針對趙飛的一系列行為,確有打擊報復之嫌,那也應該徹查案中案。

  在“打虎拍蠅”的反腐節奏之下,不排除一些地方的問題官員甚至其腐敗同盟可能也會拼死一搏,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對舉報者打擊報復。而魏常平被調查已經表明了四川方面對待腐敗的堅決態度,而縱觀此案,疑點不少,亦需要順藤摸瓜,依法徹查。這樣才會修復法律的權威和政府的公信,涉貪案件不留尾巴、不給公眾留有懸念和疑點,才能真正完美收官。

  (韓涵 媒體人)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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