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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读《斯通纳》

2015-11-19
来源:搜狐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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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朱利安•巴恩斯 Julian Barnes 

  杨向荣 译

  1963年6月13日,美国小说家约翰•威廉斯(John Williams)从他供职的丹佛大学致信自己的经纪人玛利亚•罗德尔(Marie Rodell),当时他任该大学的英文教授。罗德尔刚读完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斯通纳》(Stoner),虽然明确表示很欣赏,可这位经纪人也提醒威廉斯,期望不要太高。威廉斯回信说:“我想自己完全同意你对这部小说商业潜力的预期,同时又觉得这部小说会让我们惊喜。噢,我绝无幻觉,认为这部小说会成为畅销书或者类似的东西。不过,如果处理得当(总有例外发生)——也就是说,如果出版商不把它仅视为一部学院小说——像《屠夫十字镇》(Butcher’s Crossing,作家的第二部长篇)被误视为西部小说那次一样,没准会有可观的销量呢。我唯一确信的是这是一部好小说,如果假以时日,甚至可能被证明是很有分量的好小说。”

  这样的想法和口吻,对几乎所有正在从事写作的小说家来说,是何其熟悉乃尔。有对自己作品自信的坦露——没有这份自信你简直无从下笔;有面对可恶的成功女神时的警惕;有对声名鹊起的谨慎,但对期许不要太高又表示出更大的审慎;最后,还有作家永远保留的“余地”——意味着如果这一切都出了差错,责任可能在他者。

  《斯通纳》最初出版于1965年,依若常规,其行情走的是介于小说家害怕和希冀之间的中间态势。坊间对小说的评论尊崇有加,销量在合理的幅度。没有成为畅销书,后来就绝版不印了。1973年,威廉斯的“罗马故事”《奥古斯都》(Augustus.原文为 “Roman” novel, Roman在德语中意为长篇小说,同时因为《奥古斯都》的主题就是罗马帝国)获颁半个国家图书奖(另外半个给了约翰•巴思(John Barth)的《喀迈拉》(Chimera))。这是他功成名就的重大时刻,然而他甚至都没去参加颁奖仪式。也许他有理由怀疑,自己不在场时的高调赞美带有陌生的贬抑色彩。二十年后,直到他辞世都不曾再出版过任何小说,纽约时报的讣告更多地把他当诗人和“教师”对待,而轻其小说家的身份。

  然而,那个深藏不露的要素就要登场了——威廉斯在信中早已指出过这一点——小说家们经常写到这个要素,他们害怕这个要素,同时又将自己的信赖置于其中,这个要素就是时间。时间证明他是对的,而且证明的方式超过了他最谦逊的预期。在威廉斯给经纪人写了那封信过去五十年后,《斯通纳》成了畅销书。一部出乎意料的畅销书,一部横扫欧洲的畅销书,一部出版商自己都觉得不可理解的畅销书,一部纯粹的畅销书——一部几乎全靠读者口耳相传推动起来的畅销书。

  我记得自己拆开这本小说的包裹是在2013年3月底。像许多作家一样,我经常收到很多别人寄来的书,根本无力逐一阅读。择要优先阅读的过程会相当残酷。且看:崭新的平装本(出自我本人的出版商),带个很大的封面条带,写着几个大字:Vintage Williams(英国Vintage出版社以作者为主线的出版系列,系列名组合方式为:Vintage+作者名)。没有教名。Raymond Williams? William Carlos Williams? Rowan Williams? 查看书脊,是John Williams。那位古典吉他手吗?那位电影音乐作曲家吗?都不是。而且,此书出版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作者是我从未风闻的已故美国作家。然后又看书名:《斯通纳》。我们这是要被带进关于摩洛哥和哥伦比亚黄金优劣比较的催人睡眠的琐碎讨论吗?有篇约翰•麦克葛汉(John McGahern, 1936-2006,爱尔兰著名作家)的导言(算是推荐),就这样过了第一页的检验。后来发现斯通纳是主人公的名字,这才松了口气。文笔干净冷静,语调略微有些揶揄。第一页看过去又顺势翻到第二页,接下来看到的是令人心悦诚服的口耳相传的那些内容,正是这种东西激发读者迫不及待一页又一页读下去,让人忍不住跟别人分享。这本书开始在朋友间流布,然后订购和传邮随之悄然兴起。

  从这本书的第一段我们得知,威廉•斯通纳一辈子是个学院中人,1910年入密苏里大学学习,此后一直在那里教书,直到1956年去世。学院的价值和目标是这部小说关切的核心,有很大部分内容描写了一场漫长而残酷的系内争斗倾轧事件。所以,威廉斯希望自己的小说不要或者不该被贴上学院标签的想法也许有些小小的天真,或者不该期望过高。同样,《屠夫十字镇》(2014年1月Vintage UK重印)事实上就是一本“西部”小说,背景设置在1870年代堪萨斯的一个边疆小镇,描写的主要活动是寒冬逼近时节在迷失的山谷中猎寻野牛。小说充满了历史和解剖意义上的精确性,我都有自信说,如果给我一把尖刀、一匹马、一根绳子,我就能剥了一头水牛的皮(虽然可能需要别人先杀了它)。《屠夫十字镇》是部绝佳的“西部小说”,《斯通纳》同样是部绝佳的“学院小说”。就这两部小说而言,所谓“绝佳”意指它们都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

  斯通纳是个农家子弟,最初学的是农业,需要选修一门英语文学课。学生们要安排读两部莎士比亚戏剧,然后读几首十四行诗,其中就有第73首。当一个脾气暴躁又喜欢冷嘲热讽的教授要求斯通纳解释这首诗的含义时,他张口结舌,尴尬不已,除了说“意思是……意思……是”外几乎不会说别的话了。然而斯通纳内心却出现了某种萌动:与其说不理解,不如说在理解的瞬间某种顿悟开始生根。他开始意识到某种东西跃然而出,如果他能抓住这东西,这个东西不仅将会解开文学之锁,而且还会解开人生之锁。在这种提前到来的预知领悟中,他已经感觉到自己人文意识的觉醒,感觉到与自己周围的事物有了崭新的亲密关系。从那一瞬间开始,他的生活将彻底发生改变:他即将发现语法的某种神奇感,理解文学如何改变世界,甚至如其所描绘的那样。他成了一名教师,“教师不过是这样一个人,对他而言,他的书就是真,对他来说就是给予一种艺术的尊严,与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没有多大关系。”当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当忍受了无数失望的时候,他觉得学院生活是“唯一不曾背叛过自己的生活。”他也明白了,学院和世俗世界之间会存在连绵不断的斗争:学院必须尽可能将世俗世界及其价值观驱逐出去。

  斯通纳是土地之子,充满耐心,热情,百般容忍,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来到大城市和那个世界。威廉斯对人的窘迫,对生理和情感的羞怯,对不善表达自己的思想或者心灵的状态表示出极大的好奇,要么是因为你说不清楚它们,要么是因为你无法理解发生的一切,或者二者兼有:

  所以,像许多其他人那样,他们的蜜月很失败;但他们心里并不承认这点,直到很久以后才认识到这种失败的意味。

  斯通纳的生活中的确也出现过某些美好的事情,但最后却都以悲惨收场。他很享受指导学生的滋味,可自己的教学生涯却遭到恶毒的系主任的扼杀。他恋爱了,结婚了,可是不出一个月就意识到夫妻关系很失败。他疼爱女儿,可是后者却转而逃避自己。一段婚外情让他尝到了猝不及防的新生活,可是最后却发现这份爱情脆弱不敌外界的纷扰,就像学院不敌世俗世界。年届42岁的时候,他开始沉思,“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

  虽然在小说的结尾,斯通纳分得若干小小的胜利,可这些胜利得不偿失。失意和受挫的爱情伤痛考验了斯通纳克制忍让到极限的能量。你可能会很有把握地下结论认为他的生活可以归结为一场完败。然而,如果这样的话,你可就没有体会透威廉斯的用意。他在一次罕见的访谈中论及自己的那位主人公:“我觉得他是个名符其实的英雄。很多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太可怜和不幸了。我却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斯通纳对一份工作的感觉……一份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工作给他某种特别的身份感,成就了他的自我。”

  在作品强调的重点上,作家们总是不同意读者的想法。即便如此,令人惊讶的是威廉斯似乎很惊讶别人觉得斯通纳的人生有些“不幸”。 他本人对小说可能产生的效果想得要更多。在给罗德尔的那封信中,他写到:“几个星期前的某天下午,我中途进去看到我的打字员(一个学历史的学生,我想她非常平凡),这时她快打完第十五章了,发现大把的泪水从她的脸颊上流下来。我会永远爱她的。”

  《斯通纳》里的不幸自有其特殊性。比如,它不像《好兵》(The Good Soldier)中的那种歌剧般的不幸,或者《新格鲁勃大街》(New Grub Street)中苦涩的社会主义者的不幸。感觉它是一种更纯粹,没有多少文学色彩的不幸,更接近生活中真实的不幸。作为一个读者,你能看到这种不幸的来临就像你在生活中经常看到的不幸的来临,心里很清楚你对它无可奈何。除非——因为你是个读者——你至少能阻止它。我发现,初读《斯通纳》,大多数时候我尽量把速度限制在每次读30或者40页,宁肯推迟读完,直到次日再揭晓斯通纳接下来可能不得不承受的东西。

  小说的标题——采纳了他的美国出版商的建议——依然毫不动人(虽然可能要比威廉斯最初想到的好些:光之瑕与情事)。然而,是作品造就书名而非反其道。这本书后来的命运转折可不完全像那种久被遗忘、最后被漂亮地重新起掘出来的作品。当亨利•格林或者帕特里克•汉密尔顿的某个长篇被“重新发现”时,销售曲线通常会形成一个短暂、可观的高峰,然后又回归原来的直线。2003年,麦克葛汉向出版商罗宾•罗伯斯通推荐后,《斯通纳》落户英国Vintage。到2012年,十年间共卖出4863本,去年底加印的需求开始激增。今年十一月底,已经销出164000本,其中绝大部分——有144000本——是六月以来售出的。

  2011年,这本小说在法国突然大获成功,引起别的出版商对其可能前景开始警觉,从那以后,在荷兰卖出了200,000本,在意大利卖出80000本。在以色列成为畅销书,而且目前正开始在德国畅销。虽然威廉斯1994年就去世了,令人快慰的是,他的遗孀还活着,还能享受世界各地的版税。版权已经卖到二十一个国家(截至2013年12月),《斯通纳》很快就要登陆中国了。

  有关《斯通纳》重放异彩的离奇故事还有:迄今为止,好像只是纯粹的欧洲(以及以色列)现象。布雷特•伊斯顿•埃利斯(B.E. Ellis)频频对它发出赞美之声,汤姆•汉克斯(Tom Hanks)对之大声喝彩,可是在美国却很少听到偏爱它的声音。我问及自己的美国文友,有些人索性从来没听说过这本小说,也不知道有威廉斯这个人,还有些人的反应不温不火。罗丽•摩尔( Lorrie Moore)的赞美则谨慎而有条件:“‘《斯通纳》现象’很有意思,这是一本精彩又极为伤感的小书。但是它在英国的畅销让很多美国作家感到挠头不解,这些作家觉得这本书很可爱,瑕瑜互见,写得很吸引人,只能算是部轻量级作品,谈不上伟大。”

  这种反差需要做些解释,我不敢说自己能够提供这样的解释。也许欧洲人对小说里的那种安静气质比美国人更为接受。也许美国人读过的与《斯通纳》相像的小说比我们多(虽然我想不出是什么作品)。也许美国读者不喜欢它缺乏“乐观主义”(在美国文学中悲观主义并不缺货,但整个国民性格是抗争现状,改变环境,而不是逆来顺受)。或许他们只是稍微滞后于我们,很快就会赶上来。我把这些想法告诉小说家西尔维娅•布朗里格(Sylvia Brownrigg )时,她回应道:“在我看来,这种含蓄似乎不是很美国。尽管背景是在美国,可是主人公本人的感觉更具英国或者欧洲味道——晦暗,骨子里的清高,消极……也许小说没有抓住美国人是因为它的感觉不像我们自己人?我们是多数派人的国家,喧嚣之徒众多,当然显然也有例外,甚至我们的少数派也不是这么悠闲和不幸,在这个特殊意义上……”我脑子里又掠过一个想法:《斯通纳》中很少出现饮酒。我怀疑,如果美国的主人公们那么自我克制和坚韧(我想到了卡佛或者耶茨),很多时候会喝酒,借此来自我约束,而且会接受他们的失意。”

  无论这本小说在美国的接受如何冷淡,我不同意这部小说属于轻量级的评价,我也不会说它多么伟大。我觉得还是威廉斯本人说得正确:这是一部有分量的好小说。它是好,而且有着可观的实质性内容,严肃性,以及心中可以回味的余韵。这是一部真正的读者小说,意指它的叙述强化了阅读和研究的价值。很多人会被勾起自己诵经时的顿悟情景,以及文学的魔力初次制造出某种距离感的时刻,首次被示意这也许是理解人生的最好方式。读者也会意识到,这种神圣的内心空间,阅读、咀嚼以及找回自我的活动发生的空间,日益遭到斯通纳所说的“那个世界”的威胁。如今这个世界充满了对个人的骚扰,以及不断的监视。也许这种焦虑的原因就在这部小说重放光芒的背后,但是,你应该——其实是必须——亲自找出来。


 
[责任编辑: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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