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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為子女辦婚宴 勿讓民俗變了味

2015-12-02
来源:香港商報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但人生最為美好的時刻,往往也是樂極生悲的時候,昨從中紀委官網傳來消息,中央音樂學院黨委常委、院長王次炤為其女違規操辦婚宴被免職,因婚宴而丟官已然進入了新常態。

  但與專門辭官特為兒子辦婚宴的馬村長比,王院長為女兒違規辦婚宴,這官丟得似乎有點值,因為即使不辦婚宴,1949年出生的院長,年屆66歲,按慣例8年前就該退居二線,且一直被老教授們聯名舉報其「超期超齡服役」,現在總算讓官帽發揮了最後一次餘熱。

  官家為何如此對婚宴敏感?在中國的傳統習俗中,婚喪嫁娶是人之常情,豪華婚宴成為詬病並不是婚宴本身,而是其背後隱藏的一系列腐敗和不正之風,豪華婚宴只是突破口之一,很多領導幹部打著人情的幌子,借此斂財,以合法的方式掩蓋收受賄賂的本質,或者以公權力為風光婚禮隱形埋單。

  官紀並不反民俗

  所以官家的反對的是官員的奢華,而不是反對婚宴習俗。民間有民間的習俗,而從政者有從政者的倫理。既然在政務的位置上,就要遵從行政倫理。這里沒有二難選擇,只能選擇其一。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這是現在官家倡導並踐行的基本行政倫理。

  任憑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飲,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正是從這一角度,人們之所以能夠理解陝西的馬村長,而不同情北京的王院長,是因為馬村長在這件事上沒有首鼠兩端,把「好事」都佔全了;而是在當村官與大操大辦兒子的婚事之間,果斷地選了一個。作為當爹的,馬先生就想按照當地風俗給兒子操持一場風光的婚禮,而且錢是人家賺來的,既然組織不同意大操大辦,那辭職好了。說實話,馬某的做法,比起那些表面說一套,實際做一套的官員強太多。

  當然,官家在官員及其子女婚宴的違紀查辦上,也有值得改進的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各地婚宴應該能在哪些地方辦?不能在哪些地方辦?能請什麼人?能辦多少桌?能收多少禮?能收誰的禮?在官員紀律與傳統習俗之間,要劃出一條非常量化的分界線,公開透明,一目了然,能辦到什麼程度,可以自己對照算帳,也就不需要每辦一次婚宴都向領導報批一次,讓辦婚宴的官員們無所適從。路人甲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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