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11月份CPI漲幅
國家統計局近日公布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1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數據顯示,12省份11月CPI漲幅超過全國水平,但多數地區物價水平依舊保持在低位運行,25省份11月CPI漲幅均低于2%。
12省份CPI漲幅超全國水平
國家統計局本月9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11月份全國CPI同比上漲1.5%,漲幅比10月擴大了0.2個百分點。全國物價漲幅小幅反彈,河北、江蘇等多地11月CPI漲幅也出現回升。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發展經濟學系主任曹和平對中新網記者分析,11月份CPI漲幅之所以小幅回升,主要是受季節性因素影響。11月份北方地區出現大范圍雨雪天氣,影響了蔬菜生產和運輸,蔬菜等食品價格的漲幅擴大使得CPI漲幅回升。
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西藏、上海、云南、浙江、青海、吉林、北京、遼寧、廣東、江蘇、天津、福建等12省份11月CPI漲幅超過全國水平。貴州、甘肅、內蒙古這三地漲幅與全國水平持平。
在31個地區中,西藏和上海CPI漲幅最高,均為2.4%,寧夏漲幅為全國最低,僅為0.3%。
25省份物價漲幅低于2%
雖然部分地區11月份物價漲幅出現回升,但總體來看,多數地區物價水平依舊保持在低位運行。
數據顯示,除了西藏、上海、云南、浙江、青海、吉林這6地外,其余25省份11月CPI漲幅均低于2%。其中,重慶、海南、山西、新疆、寧夏這5個地區的漲幅更是低于1%。
對于未來物價走勢,曹和平表示,由于臨到年底,采購和消費需求釋放,可能促使12月份CPI漲幅繼續回升,預計全年CPI漲幅在1.5%左右,完成全年3%左右的物價調控目標已成定局。
曹和平認為,2016年經濟走勢趨于平穩,物價仍然將繼續處于低位徘徊,全年CPI漲幅有望保持在1.7%-2%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