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女子趙曼(化名)
近日,一個《舉報阜陽開發區陳莊社區書記劉建“強奸”女子逍遙法外》的帖子在網上流傳。
12月14日,當事女子趙曼(化名)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事情屬實”,自己要討回一個公道,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當日下午,安徽阜陽市公安局政治部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稱,目前此案正在由潁州區公安分局偵辦。
當事人稱在車上被脅迫強奸
當事人趙曼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的表述和多個網帖上的內容基本一致。
強奸案發生在今年4月。當月28日,28歲的趙曼因考駕駛證需要到阜陽市陳莊社區辦理居住證明未果。次日,她拿著戶口本、身份證、租房合同等材料再次來到社區,但仍然未果。
“下午,社區的書記劉建打電話讓我出來敘一敘,但我沒有出去。”趙曼稱,自己之前并不認識劉建,不過,趙曼隨后又接到了劉建的邀請電話,“我要找他辦事,雖然覺得不好,但還是出去了。在車上,他就對我動手動腳,不過最后還是把我送回去了”。
“4月30日下午1點左右,劉建又不停地打我電話,要我出來。他開車帶我在四環路不停地溜達,后將車停在南四環路一個偏僻的地方,在車上欲對我進行強奸,還威脅我說‘再反抗我就害了你’。就這樣劉建將我奸污了。”趙曼說,事發時天氣比較熱,她穿的是短袖搭配長裙,劉建駕駛的是一輛沃爾沃轎車,“記不起什么顏色的車了。”
趙曼表示,她發帖的目的是想得到社會的幫助,“給我的精神與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甚至對未來都感到絕望,曾多次欲輕生。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希望能早日將劉建繩之以法。”
12月14日下午,記者多次撥打劉建的電話,對方電話始終處于無人接聽狀態。當天稍晚,電話剛一接通,一聽找劉書記即將電話掛斷。
女子寫的控告狀
警方確認該案目前仍在偵辦
強奸案發生后,趙曼隨即報警。
“派出所的人來了后帶我到醫院進行了精液的提取,回到派出所對我胳膊還有腿上的傷拍照固定證據,做了差不多兩三個小時的筆錄。” 趙曼稱。
此后,警方根據受害人提供的證據和線索,將劉建拘留,“我后來知道,劉建在看守所里呆了10多天,就被取保出來,一直到現在。”
據趙曼講述,她一直在向警方追問為什么證據這么確鑿不抓人,還把人放了。
另據其稱,劉建被取保后,一直有一個中間人找到她家里,“讓我跟檢察院說,說這個事是我自愿的。”
“公安局的跟我說是檢察院不批捕,檢察院的跟我說退回去兩次補充偵查,后來又跟說我是劉建對社會沒有構成危害。就這樣一直踢來踢去的,到今天都沒個說法。”趙曼說。
12月14日下午,安徽省阜陽市公安局政治部相關負責人在電話中向上游新聞記者確認,目前,該案仍由潁州區公安分局偵辦。
(記者 盧雨 實習生 陳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