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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手段”的社會撫養費不能被異化

2015-12-17
来源:南方都市報

  近日媒體報道,各地在進行全面兩孩政策落地的準備工作中冷熱不均。有的省份已經準許符合兩孩條件的婦女取環備孕,而有的地方依然在嚴格查環查體。更有媒體披露,山東一些城市突擊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行為比較突出,不少還在懷孕的婦女就被要求先繳納社會撫養費。

  凡事必須依法而行,全面兩孩政策的落地也不例外。真正落地的時間,按照衛計委所言,需要《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通過審議,也就是說,焦點在下周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屆時,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是會議的重要內容之一。

  從時間的節點上看,全面兩孩政策的落地可謂就在眼前。因為時間短暫,為迎接政策的落地,各地的準備工作應該是緊鑼密鼓,畢竟各地還有一些具體的措施乃至法規需與新修的法律銜接。

  在這個當口,傳來一些地方突擊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消息就難免讓人們困惑。需要抓緊的工作千頭萬緒,相關部門卻亟亟于征收社會撫養費,在輕重緩急的把握上是否過于草率?

  長期以來,社會撫養費引起的爭議多矣。但眼下似乎還看不到“社會撫養費”從公共生活中隱退的希望,因為即便全面兩孩政策落地,由于國情,對三孩及以上家庭還將嚴格管控,人們獲得的仍是有限的生育權。作為一種管控手段,征收社會撫養費素來被有關部門珍視,當然不會輕易放棄。

  但無論是否超過了國家的政策,也無論以什么樣的形式征收,繳納社會撫養費總要等到嬰兒墜地以后,而現在一些地方居然出現了還在懷孕的婦女就被要求先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現象。如此急切,究為何因?無非因為修法在即,相關部門擔心國家政策的調整而對其征收帶來影響,所以先收上來再說。盡管各種消息都顯示社會撫養費根本不會取消,但對這些部門來說,只要影響到其收費,哪怕這種影響極為輕微,也一定要努力規避。

  當相關部門對一個孕婦要求先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時候,一個問號油然而生:在相關部門那里,征收社會撫養費到底是一個因國情需要而進行管控的手段,還是已經被異化成了目的?

  中央政治局《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中指出“要嚴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維護良好生育秩序”。顯而易見,計生工作并未因全面兩孩政策的出臺而失去其重要性。但計生工作需要轉型恐怕也不可諱言,這樣一個判斷建立在下列前提之上:中國放開全面兩孩是為了應對日益嚴重的老齡化危機,而多家機構調查顯示目前中國人整體的生育意愿較低。

  人口學者呼吁,當前亟須抓住人口結構優化的最后窗口期,在全國鼓勵生育兩孩。昔日的懲罰會不會發展到學者所說的“鼓勵”?學者不妨姑妄言之,但因為人口是國家大計,相關部門卻不能姑妄聽之,需要為此做好足夠的準備,不論物質還是心理。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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