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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涉騙智障漢30萬

2015-12-3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李淇報道:《商品說明條例》由2013年生效至今超過兩年,海關亦有高調執法,但每年仍有不少人卷入涉嫌被詐騙的案件當中。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昨表示,懷疑有健身中心涉嫌與財務公司合謀,誘騙輕度智障者借錢購買服務,金額涉及逾30萬元,他希望政府能為預繳式消費設立冷靜期,保障消費者權益。

  免費試玩招徠強迫簽約

  年約20多歲的王先生(化名)是一名清潔工人,月入僅約1萬元,并患有輕度智障及精神分裂。2年前,他途經旺角街站,收到健身中心的免費試玩邀請,到中心后教練不斷推銷服務,即使王先生已表明沒有能力購買服務,但該教練亦不準他離開,更帶他去銀行申請信用卡申請銀行透支,購買健身課程及簽合約。

  其后2年間,王先生因工作關系鮮有上堂,但卻先后被多名教練藉詞以如不繼續買堂,已購買的堂就會過期及無法使用;又以舊教練被炒需簽下新約等誘使買堂,前后共簽署近20份有關合約,據悉有紀錄的10份合約中已涉款21萬元,約涉及3個教練。

  轉介財務中介借錢還債

  至今年9月,王先生因透支欠下銀行約10萬元債務,獲教練轉介到一間財務中介人,并於3日內分別向5間財務公司借錢30萬元,除約10萬元用以還債,其餘則全部被中介人取走,之后再向A先生開出一張17萬元的服務費發票。

  另一懷疑被騙的個案亦來自同一家健身中心,18歲女學生陳小姐(化名),於今年11月途經旺角,亦被免費試玩吸引帶到該健身中心,其后職員藉詞查看年齡扣起身份證,經3小時推銷下強迫簽下1400元合約,并以EPS繳款。惟職員多次以她輸入密碼不正確為由,重復3次過數,金額高達1.8萬元。

  陳小姐察覺有異后立即向職員抗議,惟公司不單表明不設退款,更以粗言穢語加以威嚇,即時要對方簽下2400元合約并阻止其閱讀條款內容。陳小姐離開后將事件轉告親友后決定再上門理論,職員卻坦承稱:「你今日畀我呃兩萬幾,好過以后畀人呃廿幾萬」,更建議親友購買6000元服務,以將3年合約換取為1年及退款1.2萬元,但簽署至今仍未獲退還金額。2人其后向議員、警方及海關求助。

  工聯促預繳消費設冷靜期

  協助兩人跟進個案的鄧家彪表示,過去1年已接獲9宗來自同一間健身中心的求助,涉及款額由7000元至30萬元不等,案情更有越來越嚴重趨勢,而警方在接到有關健身服務投訴時,已慣性將個案轉交消委會及海關,「但其實個手法明顯有詐騙成分」,冀警方能正視并積極跟進。他指出,不少個案在離開后已察覺有問題,但9宗個案中只有6宗獲部分退款,促政府盡快就預繳式消費設立7天冷靜期,若消費者在不情願下簽了合約,亦取消合約退款,保障消費者權益。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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