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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戰艦開赴南海:搞啥小動作

2016-04-13
来源:新京報

 

  4月5日,日本海上幕僚監部宣布,日本海上自衛隊最大噸位戰鬥艦艇——“伊勢”號直升機驅逐艦將於4月中旬參加印尼海軍發起的多國聯合演習。由於“伊勢”號常被稱為“准航母”,南海又是高度敏感地區,日本的這一舉措自然引發人們的高度關注。

  從技術角度看,說“伊勢”號是“准航母”是很不嚴肅的:雖然它具備直通甲板、島式上層建築等航母也具有的特點,但它的甲板既不具備常規噴氣機彈射/滑躍式起飛和阻攔降落的長度,也不具備垂直起飛所需的甲板強度,有這些弱點改裝彌補也並非易事。不僅如此,適合垂直起降的噴氣戰機AV-8B早已停產,F-35B尚未正式裝備美軍,日本則並未訂購這一型別。

  當然,日本稱之為“驅逐艦”同樣是刻意混淆視聽——“伊勢”號應該屬於一型直升機母艦,和法國“貞德”號、英國“海洋”號等屬於一個類型。但由於其屬於戰鬥艦艇,出現在南海,其敏感性自然遠比諸如“大隅”號運輸艦之類同樣被稱作“准航母”的日本艦艇出動要大得多。

  事實上,安倍對美國在亞太的戰略動作既有亦步亦趨的配合,也有不動聲色的偷換概念,大抵上是在不得罪美國人的前提下,挑選符合自身利益的事去做,我們不能僅看到日美在諸如東海、南海問題上的“異口同聲”,也要看到日美在朝核問題上的“同聲異調”,和他們在美國是否應為廣島、長崎投擲核彈事件向日本道歉上的“既不同聲也不同調”。既然如此,日本此次派“伊勢”號去印尼,和此前在南海爭端上公開支持菲律賓、和菲律賓進行防務合作,雖在客觀上和美國的舉措相呼應,反映的卻更多是安倍內閣自身的考量和利益。

  這個利益就是去年9月19日在日本參院通過、今年3月29日正式生效的《安保法》。根據這部爭議極大的《安保法》,日本在“海外有事”和“盟國有事”時均可以“行使集體自衛權”為由,向境外派遣自衛隊,並直接使用武器參加戰鬥。

  然而,時至今日,日本人仍普遍支持《和平憲法》,反對卷入和自己沒有直接關系的海外沖突。日前安倍在被問及“民調對《安保法》仍有強烈反對聲音該怎麼辦”時也無奈表示“要竭力說服”,而“竭力說服”的重頭戲,則莫過於證明“海外有事”,且日本必須去管這些“海外的事”。

  正因如此,日本才熱衷於讓自己的自衛隊艦艇穿梭往來於東南亞海域,因為這裏離日本較近,較容易解讀為“和日本利益有關”,而不至於像2001年讓自衛隊軍艦去印度洋給美軍軍艦加油那樣,被問一聲“那裏和日本有什麼關系”。

  不僅如此,如前所述,南海是很容易“有事”的地方,對安倍內閣而言,讓這樣的地方“有事”對自己即便無益,至少也不會有害——風險是所在國承擔,自己卻可借機向本國選民“釋疑”:“看,我們的周邊‘有事’了,《安保法》果然是有必要的吧”。

  對於日本這些狡黠的“小動作”,我們需要作出精確判斷和適當應對。(作者:陶短房)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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