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一名53岁兽父,於1998年开始性侵由内地来港团聚,当时仅得12岁的亲女儿,直至2000年,被告发现女儿怀孕,便买中药给她堕胎,至2003年父亲再度下手,有些强奸行为更在幼子目击下进行。女儿一直哑忍,惟去年8月,父亲在女儿婚前竟再提出性要求:「喺你结婚前,我仲想要」!女儿终向教会辅导员求助,揭发事件。
该名兽父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认两项强奸及一项施用药物意图促致流产罪名,昨日被判监12年。
法官斥被告兽行令人发指
邱智立法官判刑时,怒斥被告身为受害女儿的亲父,不止一次强奸女儿,并且遭其因奸成孕,发现她怀孕後使用中药促致她流产,罔顾她生命安全。邱官形容本案是一宗令人发指的伦常事件,被告的兽性行为令人难以置信。
法官续指,被告未有从中取得教训及不知悔改,仍继续强奸行为,甚至在女儿长大成人仍觊觎她身体,为满足一己私慾再提出性行为要求。
法官表示,对受害女儿的悲哀及不愉快经历实在感到痛心,亲生女儿本应受父亲及家庭疼爱,她却相反地受被告虐待,当母亲知道事件後,竟没有任何行动保护女儿,间接助长被告兽性行为,受害女儿无助及痛苦经历已深深烙印脑海中,对她一生定有不良影响。
法官又指,被告曾在幼子面前进行强奸行为,亦对幼子造成负面影响,斥责被告严重违反作为父亲的责任,严重地辜负女儿对他的信任。心理学家报告指,被告试图将责任推卸在女儿身上,称女儿没有拒绝他,法官指被告无真正的悔意,只寻求各方法推卸责任。最终法庭判处被告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