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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光子安檢儀,豈能既往不咎

2016-10-13
来源:新京報

  作者:新京報社論

  安檢儀采購前的論證和考察程序是怎樣的,有哪些人的參與,誰最終拍板了采購,這些都應對公眾有個說法。

  環保部10月10日下發加急文件,要求四川省環保廳對未經許可違法生產、銷售、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的單位,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根據環保部的意見,四川多地火車站、機場使用的“弱光子人體安檢儀”,最大的問題在於並未遵循法律程序。《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准》等一系列法律標准,都強調了在公眾場合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的高風險性,並提出限制性要求,但為何從安檢設備的生產方到相關使用單位都視法律為無物?

  “弱光子安檢儀”從此或許將退出成都機場等,但這種安檢設備對公眾健康所造成的威脅和傷害並未消失。這樣的局面,必須有人負責。

  須負最大責任的應當是安檢儀的生產方——安徽啟路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這家公司至少犯下“三宗罪”。“第一宗罪”就是用“弱光子”,這個在任何學術資料裏都找不到的生造詞來欺騙公眾;“第二宗罪”就是將本該明顯放置的“電離輻射”警示標志,印在安檢儀極其隱蔽的位置;“第三宗罪”是依照法律要求,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在四川使用須四川環保部門許可,但該公司只拿到合肥環保部門的生產許可,就大肆推廣營銷。

  對於啟路達的斑斑劣跡,需要追責。依照法律,環保部門當罰就罰,絕不能手軟。對於“弱光子安檢儀”造成的公眾健康傷害,檢察機關也有責任提起公益訴訟,替公眾討回公道。

  作為安檢儀的使用方,四川鐵路、機場等管理單位,同樣責無可綰。鐵路、機場在采購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時,對於設備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首先應當做完善的評估。可這些單位顯然沒有把好審核關,不僅如此,它們還充當廠家的幫凶,一起向公眾隱瞞真相。甚至在輿論廣泛質疑後,它們仍拒絕認錯糾正。只是稱,針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群體,安檢人員會主動引導進行人工檢查,回避輻射風險。

  對於安檢儀是如何一路綠燈進入鐵路、機場等單位的,相關部門有必要查個清楚。安檢儀采購前的論證和考察程序是怎樣的,有哪些人的參與,誰最終拍板了采購,這些都應對公眾有個說法。

  “弱光子安檢儀”事件對於環保部門更是一個警告。類似“弱光子安檢儀”在內的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不僅在四川,在全國各地都在廣泛使用,但一些地方的環保部門卻長期熟視無睹,放任這一對公眾的健康威脅蔓延,不能不說是一種失職。

  這其中反映的問題,不僅有地方環保部門的怠於執法。四川省環保廳在遇到“弱光子安檢儀”爭議時須向上請示才知道如何處理,其中暴露出地方環保部門專業及法制素養之弱。借“弱光子安檢儀”事件,環保部門應當在全國范圍內加強此類設備的監管,當好民眾健康的“看門人”。

  “弱光子安檢儀”事件最可怕的是,這樣的高風險設備被一路綠燈放行,從生產企業到使用單位全鏈條違法,環保監管形同虛設。如今,“弱光子安檢儀”被叫停了,但絕不能一停了之,相關善後和追責,一個都不能少。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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