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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玉林特大制毒案一審宣判 兩主犯被判死刑

2017-02-23
来源:中國新聞網

  圖為法官在宣讀判決書。黃高森攝

  中新網玉林2月22日電 (蘇微 王少勤 林浩)2月22日,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偉定、梁夏等7人特大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制造毒品罪分別判處周偉定、梁夏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龐漢財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譚明、梁育軍、梁傳、譚輝等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無期徒刑不等的刑罰,對作案工具一批,法院判決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玉林中院經一審查明,2014年國慶節前后,廣東省惠東縣的周偉定和目前尚在逃的羅某、李某某、蔡某某等4人勾結廣西玉林市的梁夏、龐漢財、譚明、梁育軍、梁傳、譚輝等6人,共同購買了一批制毒原料和工具,先后在玉林市玉州區仁東鎮牛鼻嶺一處廢棄的工廠內和玉林市福綿區新橋鎮旺村龐漢財家中大量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稱“K粉”。

  圖為宣判現場。黃高森 攝

  2014年10月8日,經群眾舉報,公安機關一舉將上述制毒窩點摧毀,并抓獲了上述制毒人員及繳獲制毒工具、通信工具、車輛等作案工具一批。經清繳和稱量起獲毒品成品可疑物共重527.6451千克。制造毒品原料共重2014.7千克。經刑事科學檢驗鑒定:繳獲的毒品“K粉”可疑物中均驗出毒品氯胺酮成分,含量在65.06%至84.47%之間。

  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周偉定、梁夏、龐漢財、譚明、梁育軍、梁傳、譚輝的行為均已構成了制造毒品罪。其中周偉定、梁夏、龐漢財、譚明是本案的主犯。梁育軍、梁傳、譚輝是本案的從犯。龐漢財、梁傳有累犯,譚明有毒品再犯等情節。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作用及其所造成的社會危害,遂作出上述判決。

  在上述案件宣判后,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表示,2017年,該庭將調配精干的審判力量,抓緊審結一批、判決一批制毒、販毒的大要案,從重從快打擊毒品犯罪,震懾毒品犯罪分子,凈化整個社會環境。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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