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中多數「錦衣衛」往往形象都很差,通常的說法是:錦衣衛實際上是一個特務機構,是作威作福、欺壓老百姓的東廠鷹犬,然而,這與歷史上的「錦衣衛」相去甚遠。
編者按
明代的錦衣衛,在影視作品中都是穿飛魚服、佩繡春刀、武藝高強的軍官,不過劇中多數「錦衣衛」往往形象都很差,通常的說法是:錦衣衛實際上是一個特務機構,是作威作福、欺壓老百姓的東廠鷹犬,然而,這與歷史上的「錦衣衛」相去甚遠。
「三軍儀仗隊」
「衛」是明代的基本軍事建制單位,全國內外衛一共有493個。李新峰根據衛與皇帝的親屬關系,把「衛」分為四個層級:上直衛--一般親軍衛--直隸衛--都司轄衛。錦衣衛就是與皇帝關系最緊密的十二親軍衛之一。
錦衣衛前身是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正七品),後改為拱衛指揮使司(正三品)。到了洪武三年(1370)改為儀鸞司(正五品),顧名思義,儀鸞司的主要職能是負責皇帝出行的儀仗。
錦衣衛堂上官,着大紅便服。
洪武十五年(1382)年,儀鸞司改為錦衣衛(從三品)。其所統轄的軍士稱為將軍、力士、校尉三種,負責朝廷典禮、宴會的宿衛等事務。錦衣衛下統17個所,其中5個所管領軍士;5個所管領將軍、校尉,分為鑾輿、擎蓋、扇手、旌節、幡幢、班劍、斧鉞、戈戟、弓矢、馴馬10個司;6個所分領將軍、力士、軍匠;還有1個馴象所,負責養象。
可見,錦衣衛中的大部分人,其職責與朝廷的儀衛關系更為密切(例如鑾輿等10司與馴象所,都關涉具體的儀仗職能),錦衣衛設立的最初目的是負責朝廷的儀衛,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三軍儀仗隊」,與「特務」關系不大,籠統稱其為特務機構,並不確切。
安置「官N代」
錦衣衛還有另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安置「官N代」。《明史》提到,錦衣衛「恩蔭寄祿無常員」,無人數限制,所以成了官僚子弟吃鐵飯碗的好去處。最初要捧上這個飯碗的要求還比較高,一般賜予有軍功的武將子弟。後來門檻逐漸放開,變成對與皇帝關系密切勳臣(有封爵的官員)、外戚(皇帝的外家)、中貴(宦官)等官僚子弟的一種賞賜。
再後來,有一些雕蟲小技者、為王公守莊守墓者、或是游牧民族歸附的老弱者都能安置到錦衣衛。所以,錦衣衛的人數,洪武初年大概就幾千人,到了正德年間已經有好幾萬人了(嘉靖初年一次革除三萬余名錦衣衛冒濫旗校)。
這些人進了錦衣衛,往往「带俸不任事」,掛名領薪水,吃空餉。
「北鎮撫司」
明朝軍隊建制中,每個衛下面還設有鎮撫司,負責本衛內部的刑名(司法事務)。明太祖改設錦衣衛後,遇辦大案,往往不經刑部,直接交給錦衣衛鎮撫司。鎮撫司一時權勢赫赫,恣肆枉法,以致洪武二十年皇帝下詔「悉焚衛刑具,以囚送刑部審理 」。
朱棣繼位後,又重新倚重錦衣衛來監察、刺探官員,還新設北鎮撫司,專治詔獄。明憲宗成化年間,北鎮撫司更直接向皇帝負責,錦衣衛長官也不能干預。
所以,錦衣衛中真正具有特務機構功能的是北鎮撫司。錦衣衛與永樂帝設立的特務機構「東廠」(明憲宗、明武宗年間還增設過西廠)並稱「廠衛」,這就是人們印象中作為特務機構的錦衣衛的由來。
錦衣衛中,誰在做「特務」?王世貞的《錦衣志》提到,明憲宗成化年間,錦衣衛掌衛官統緹騎一百人,專門負責監察京师的不軌、亡命、盜奸、機密大事;巡捕官統緹騎二百人,專職捕賊。這些緹騎的來源主要是「大俠或賈人子」。
另外,東廠還在錦衣衛中選取八十人,多是「捷悍利牙爪者」,專門「鉤察出人帷簿間」,太監汪直專寵時又曾開設西廠,緹騎人數比東廠要多一倍,職權更在東廠之上,能夠「糾察中外文武大小及民間事」。
這些「緹騎」(這是對有偵緝職權的錦衣衛校尉的別稱),才算得上「特務」,人數一般不超過六百人,佔錦衣衛總人數的比例約少于5%(一個所滿編是1120人,錦衣衛有17個所)。值得注意的是,「緹騎」從民間挑選,和一般衛所人員是父子世代承襲的規定不同。
皇帝升殿圖。着甲胄者為錦衣衛校尉,左右兩側着大紅服者為錦衣衛千戶。
所以,錦衣衛中誰的權力最大,不是看誰的軍階最高,而是看誰掌管北鎮撫司。
例如明英宗被俘時「不離不棄」的錦衣衛校尉袁彬,在英宗復辟之後,被任命為都指揮僉事、理錦衣衛事(一般來說,衛的最高長官是指揮使,都指揮僉事與指揮使同為正三品),但因為袁彬本人「畏滿好避」,不想攬事,所以大權先是掌握在兼理鎮撫司的逯杲手上,逯杲被殺後又落到了兼治鎮撫司的門達手上。
因此,「特務」是錦衣衛中一小部分人的工作(當然無可否認這是最引人注目的工作)。專門的特務機構,應該是明朝的東廠、西廠,以及清雍正年間的粘杆處。張金奎就指出,最近百年以來的錦衣衛研究,長期是在「影射史學」的影響下進行,所以錦衣衛往往被視為無惡不作的特務機構。
文官與錦衣衛
然而,錦衣衛的「特務」工作,不是來偵緝老百姓,而是監督官員。
錦衣衛欺壓老百姓的事例當然也有(滿口「仁義道德」的文官欺負老百姓來不見得會仁慈多少),但更重要的工作是,作為皇帝繞開文官集團來監察百官的一條途徑。
作為皇權的工具,皇帝指哪里,錦衣衛就對付哪里。因此,文官書寫的史籍對錦衣衛北鎮撫司的罪狀自然是「罄竹難書」。譬如,英宗正統年間,北鎮撫司殺害翰林院侍讀劉球;熹宗天啟年間,殺害左副都禦史楊漣、左僉都禦史左光斗等事跡被廣為傳揚,這些多經過掌握書寫權利的文官們的渲染。
陪葬的錦衣衛都指揮僉事馬順(死于文官的群毆)令牌。
當然,錦衣衛也做了好事。明英宗復辟之後,忠國公石亨、太監曹吉祥自恃有「奪門」之功(指重新迎立英宗作皇帝,為此誣陷大忠臣于謙有「迎立外藩」的陰謀而將其處死),作威作福。
陪葬的錦衣衛都指揮僉事馬順(死于文官的群毆)令牌。
英宗命令錦衣衛指揮逯杲收集二人「違法亂紀」的證據,最終扳倒了石亨、曹吉祥。
不過,氣焰囂張(尤其對付文官集團)的錦衣衛頭頭下場往往也不太好。正統十四年土木之變之後,英宗被俘,群臣將怨氣撒在了原來依仗太監王振作威作福的錦衣衛指揮馬順身上,在洶涌的激憤中,馬順被活活打死。而為英宗收集石亨、曹吉祥罪證的逯杲,最後在曹吉祥侄子曹欽造反時,被列為首要報復對象第一時間送了命。此外,依附魏忠賢殺死楊漣等人的錦衣衛許顯純,在魏忠賢倒台以後也被誅殺。(文/任建敏 「彰考局」專欄作者)
參考文獻
飛魚服是錦衣衛所穿公服,飛魚紋是蟒形加上魚鰭魚尾。繡春刀的形制沒有留下記載,據推測外觀與苗刀、日本刀相似。見:秦智雨:《飛魚服與繡春刀--明代錦衣衛制服速寫》,《貴陽文史》2013年第6期,第82頁。
萬歷《明會典》卷124《城隍一·都司衛所》。
李新峰:《明前期軍事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52頁。
《明史》卷76《職官四》。
王世貞:《錦衣志》(《續修四庫全書》第749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661頁。《明史》卷76《職官四》。
于小秦:《明代錦衣衛冗員考》,《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學報》2010年第3期,第143-144頁。
《明英宗實錄》卷21,正統元年八月辛卯條。
《明世宗實錄》卷3,正德十六年六月丁酉條。
《明史》卷76《職官四》。
王世貞:《錦衣志》,第665頁。這個說法可以與陸釴《病逸漫記》的說法進行參照:「錦衣衛,校尉五所,約八九千人,二十四監催事二百,五城巡城五百,東西廠共二百,朱指揮一百,袁指揮一百,巡店三十名,上直每番連官共五百三十。力士五所;將軍一所;清軍一所,達官。」 按朱指揮是指當時的錦衣衛指揮使朱驥,袁指揮是都指揮同知袁彬。陸釴:《病逸漫記》(鄧士龍《國朝典故》本),轉引自李新峰:《明前期軍事制度研究》,第54頁。其標點筆者有所改動。
王世貞:《錦衣志》,第664頁。
張金奎:《八十年來錦衣衛研究述評》,《中國史研究動態》2015年第1期,第30-36頁。王世貞:《錦衣志》,第664頁。
《明史》卷306《閹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