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赤琰
如果要为主权回归20年作一个评价,笔者认为最足珍惜的成就就是「一国两制」20年来乘风破浪,成功落实。以邓小平当初的说法与想法,在一个国家实践两个不同意识形态的制度,让其各自發挥优势,互惠互利,那是史无前例的世界大事,结果是20年的实践,已经成为事实,不但证明这是一个大胆的想法,也是一个大胆的尝试,更是一个大收穫,确是叫中国人感到欣慰。中国能有这样伟大的胸襟用社会主义去包容资本主义,能世界之不能,试问欧美国家能在他们的领土主权内,拨出一块土地让其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吗?
一国两制成功落实
不错,过去20年来,特区确实發生过不少冲击「一国两制」的大型群众示威的政治运动,像2003年50万人上街游行反对基本法第23条在立法会提议立法,这个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原本国家就可将国家的安全条例直接在特区实施,不必多费周章授权特区就这条立法,因为国家安全是国家行为的事,将国法实施到国内任何主权内的地方,是天经地义的事,国家安全涉及的是全国人民生命财产与社会發展安全的问题,也是国家存亡维繫与否的问题,当初基本法有第23条,是在「一国两制」下对港制的大度,是对港授权,不是港制本分应有的权利,不是吗?在港英殖民统治下,港人有国防军队权吗?有外交权吗?没有!因为香港不是主权独立国,香港的安全与外交全都归英国,即使香港立法会有制订「公共秩序条例」(Public Order Ordinances),但也都无权说不立,无权说不必为英国保证香港须有公共安全,更无权质疑英国将其国家安全法凌驾於香港。可是50万人上街的行为展示,以及后来动辄威胁说:谁当上特首,谁再敢为第23条立法,谁便要面对50万人反对。
表面看来,因为第23条立法不成,港人已成功抵制了国家在港实施涉及国家的安全法,同时也挡住了内地在港实施国安法。如果反对第23条是抱持这种想法,便是想把「一国两制」因果倒置,港制在港得能在主权移交后继续运作,是因着国家的授权,才有这个果。可是中央却坚守原有的大度,不与港人计较,继续让第23条立法延期下去,但这不表示中央无计可施,反正中英谈判期间,中国已表明中国要在港驻军,这支军队是为国家安全而来,也是听从中央指挥的,有国家军队在场怎可能无国安法去调动军队呢?没有第23条立法,不等於「一国两制」已破局,刚好相反,眼见50万人反国安立法,军队却无动於衷,香港的安定繁荣也没受到破坏,从2003年到现在,国家在内地与特区的地位仍屹立不动,可说是已经得起考验,谁说「一国两制」不成功?
不容冲击国家主权
此外,过去20年来挑战国家主权的重大事件有反对人大常委释法与「港独」出现,这两大事件也都属冲击国家主权的行为,企图破坏「一国两制」,以图「两国两制」,但是这两大事件也早在中央预料之中,因此早在基本法制订的时候已有条文明确维护国家的主权不受挑战,例如第19条便写明任何涉及国家行为的事如国防与外交等,没中央授权,特区法院无权处理。这说明特区法院无最后的终审权,如果涉及外交与国防等事务,只有人大才有最后的释法权。至於「港独」更不在话下,如此明目张胆要分裂国家主权的行动,基本法第一章已开宗明义说香港主权属中国。因此,这两件要事在基本法的大义高照下已无所遁形。而「一国两制」也经得起这两大挑战,安然无恙。
任何体制,不是因为须面对问题而被视为失败,在不可能没有问题的大前提下,体制经得起问题的考验而无损其身,便是体制的成功。「一国两制」成功与否?应作如是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