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以租客與業主作例子,解釋本港有權租地予內地,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在本台節目表示,一地兩檢是「魔鬼在細節」,按袁國強的比喻,現時方案是讓業主管理由大門進入業主房門的通道,租客的小孩和貓狗經過這通道時可以被捉入業主的房間。
出席同一節目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說,李柱銘所講,由大門進入業主房門的通道,事實是比喻車廂等乘客購票後才能進入的範圍,並非貓貓狗狗也可進入。她說乘客購票時已知部分區域是內地管轄,所以李柱銘的比喻並不貼切。
袁國強早前被問到西九龍站的土地業權屬香港,為何又可以租予內地使用時比喻,如果有業主租出單位後,發覺需要地方用,可向租客租回其中一個房間,看不到有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