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兒彎彎入海港,夜色深深,燈火閃亮,東方之珠,整夜未眠,守着滄海桑田變換的諾言」,這首《東方之珠》膾炙人口,描繪着和諧自由、安居樂業、繁榮向上的香港情景,亦是所有愛香港的人對這座不凡城市的美好印象與期許,而這一切的根本保障就在於香港的法治和港人的拼搏精神。
隨着香港司法機關逐步嚴格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審理違法「占中」案件及其參與的涉嫌犯罪者,越來越多香港市民已認清了「占中」的違法本質。依法檢控和處理這些違法行為,不僅維護了香港的法治,也保障了社會的安定。然而,正當香港逐漸從前幾年的「暴力」、「違法」、「泛政治化」的漩渦中走出來,全力聚焦在各項發展議題上,社會也呈現出平靜和諧的欣欣向榮之景時,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這些當年發動違法「占中」的黑手,又站了出來公開為「占中」違法行為涂脂抹粉,聲稱入獄是「公民抗命」的一部分,是為了喚起公民覺醒等等。這顯然是試圖狡辯為違法行為披上公義的幌子,以誤導市民尤其是青年學生。
但是,不論你自稱有何種所謂「理由」,或者你是什麼人,在一個法治的文明社會里,違法就是違法,你必須為你的行為負法律責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保障社會公平、公正、公義和安全穩定的基本前提,也是香港法治意義之所在。占中期間16名參與冲擊立法會大樓和政總東前地的年輕人,因暴力占領和非法集會被依法改判及時監禁。高等法院在關於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的覆核申請案件判詞中清晰列明了三人所違反的法律:三人鼓動大量群眾參與非法集會,并且強行暴力冲擊進入屬於政府私人用地的政總前地,違反了《公安條例》第18條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因此被控以「參與非法集結」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行。仔細讀過判詞,就明白他們的所作所為觸犯香港的法律是不爭的事實。
再者,當年非法「占中」歷時兩個多月,對本港的交通、市民生活工作,以及附近經商者都造成了嚴重的困擾和冲擊,破壞了公共秩序和公眾安寧,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在內的9名占領行動發起者和參與者,被依法控以「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占中」三人鼓吹的違法占領,讓香港社會深受其害,這些控罪并非空穴來風,而是於法有據,且有事實擺在那里。唯有令違法者負上應有的法律責任,才可能維護法治尊嚴,保障社會安寧有序和市民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
如今,雙學三人正在坐監服刑,為他們的違法行為承擔應有的后果;司法機關正依法審理違法「占中」中其他案件,市民也因此清楚看清了其違法本質,法治意識也得到了提高。願香港司法機關能繼續依法獨立司法,維護香港的法治精神;願市民能理性通過合法渠道表達訴求,不要重蹈覆轍,陷入泛政治化爭斗。只有在法治的軌道上前行,繼續發揮港人拼搏精神,我們的東方之珠才能風采浪漫依然!
香港商報評論員 趙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