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本港發生比特幣騙案,一名男子表示早前在手機交友程式結識「女網友」后,「女網友」多番向他求救,聲稱遭人帶走及勒索,并要求男事主以比特幣支付贖金救她,男事主遂「英雄救美」,到旺角比特幣售賣機用10萬元港幣購入等值比特幣,再轉帳給「女網友」,最終發現受騙,至昨日凌晨報警求助,警方接報調查后暫未有人被捕。
轉帳后「女網友」失聯
據悉,姓黃男事主(31歲)透過手機交友程式,結識一名他相信是女性的「女網友」,雙方交談甚歡,但近日對方透露因財困遭人強行帶走,希望男事主施予援手。男事主不虞有詐,遂按照指示,日前到旺角用10萬元購買等值虛擬貨幣比特幣后,并透過對方提供的二維碼轉帳,男事主及后再未能聯絡「女網友」,他懷疑被騙,最后在慈雲山毓華街23號報警求助。警方經初步調查,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跟進。
本港目前有9間比特幣交易所和4部比特幣ATM機,ATM機設立在中環、旺角、佐敦等金融區及鬧市。據悉,比特幣ATM機交易通常都設有金額上限,一般為港幣20萬元,透過ATM機交易,毋須預先登記帳戶,可以匿名交易,買家直接投入紙幣后,在ATM機掃描個人比特幣錢包內的二維碼交易;部分的ATM機則打印出私密金鑰,買家可自行購入比特幣存入「錢包」。但如涉及大額比特幣交易,則要在交易所進行,交易所會審查客戶資料,包括身份證明文件、住址證明、手機號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