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台北遇害案令政府擬修例以一次性「個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資料圖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港府擬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容許與其他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通過單一個案的方式移交逃犯,不過卻有一些國家對香港的正常司法安排說三道四,企圖橫加阻撓。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日前嚴正指出,合作打擊犯罪是國際社會的共同需求,符合各方共同利益,有關國家應尊重香港特區法治,尊重特區正常的立法進程。的確,修訂移交逃犯條例純屬香港事務,既有實際需要,亦按香港現行法律制度所確立的方式和程序進行,整個過程公開透明,目的是堵塞法律漏洞,彰顯司法公義,完全合法、合理、合情。而香港的法治公信力毋庸置疑,一直備受本港及國際社會的高度認同和尊重,特區法制不可冒犯,又豈容他人指手畫腳!
香港與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已簽署移交逃犯協議,但與台灣、澳門和內地等至今沒有相關安排,不少犯罪分子利用漏洞逃避法律責任。去年台灣發生的一宗港人謀殺案,因香港無法將疑犯移交台灣方面,變相令疑犯至今仍然逍遙法外,正義不張、犯罪難懲,凸顯本港法律的漏洞,因此才有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動作,有關修訂要經過立法會審議後通過,確保安排規範化,讓作奸犯科的人接受法律制裁,維護香港法治之區的形象,合乎法理情,獲得大多數市民的支持。保安局就修例收到超過4000份意見書,有3000份表示同意,理據包括「修訂條例是公義做法」、「不希望香港淪為逃犯躲避法律責任的地方」等,足見修訂移交逃犯條例有需要、有必要。
至於修訂《逃犯條例》,坊間有意見擔心「被濫用」而有不同意見,需要政府做好解釋和澄清工作,並認真研究公眾意見,通過充分探討、適當調整細則,以消除公眾的誤解和疑慮,惟要確定一點,就是修例的正確方向不應受到影響。事實上,修改逃犯條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只為堵塞現時法例漏洞,參考了聯合國的範本和國際慣例,已就引渡安排作出種種限制,充分保障了疑犯人權,包括行為如發生在香港,必須也屬於干犯了香港的刑事罪行;政治性質的罪行不移交;該人可能因其政治意見、種族、宗教或國籍,在審訊時蒙受不利或被懲罰、扣留或其人身受到限制的不移交等。而且,行政長官簽發證明書,只是啟動程序的開始,還要由行政機關把關,最終移交逃犯與否,亦要由法庭在聆訊後作出裁決,可謂層層把關,整個司法程序具有多重保障,根本毋須無端擔憂。
令人不安的是,反對派對修例進行泛政治化、陰謀化解讀,吵吵嚷嚷,美國、歐盟竟然也粉墨登場,例如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對修例就指指點點。有關指控不符事實,捕風捉影,上綱上線,不僅公然干預香港事務,也是在攻擊香港法治,但眾所周知,法治是香港賴以驕傲的核心價值之一,受到港人的高度認可。美國非政府組織「世界正義工程」近日發表2019年法治指數,香港的排名比美國還高,證明香港法治水平和公信力舉世公認,獲國際社會普遍認同,一些國家的憑空指責,完全是顛倒是非,無理取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