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許智峯。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搶保安局行政主任手機案,今日在東區法院續審。保安局禁毒處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繼續作供,控方同時播放事發時立法會大樓內不同位置的閉路電視片段。
片段可見,早上約9時41分,梁見到許推門入大堂開始作出記錄,許按電梯後隨即走向梁,同時伸手狀似向梁討取物件,很快就取過梁手上的紙張。許取過紙張後先查看,再向梁伸手,二人此時開始「左避右避」,一度離開鏡頭,很快許就逕直離開大堂,推門返回走廊。梁一直緊隨其後。
另一鏡頭則可見,約9時42分,許衝入往洗手間方向門口,梁就站在門口,她指當時用自己電話先向「通傳應變小組」發信息求助,之後再致組長黎惠珊,被通知將獲發另一部平板電視繼續工作。
約5分鐘後,有另一同事派發電腦予她,當時運房局政治助理符傳富亦在場,梁有指一指許消失的往洗手方向門口。9時48左右,梁就離開走廊,約8分鐘後,她表示接到通知要返回會議室,工作暫停。
控辯承認事實透露,數碼法理鑑證科曾將該部被搶的手機作檢驗,發現去年4月24日約9時55分,已由谷歌試算表的帳號,發送過電郵到許智峯的電郵戶口,以及亦發現一個已被刪除的發送電郵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