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讯】行政會議今日(26日)審議及通過《逃犯條例》修訂新方案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草案內容,決定抽起數項與個人及商業罪行有關的罪行,包括有關環保、與公司相關等罪行,至於貪污罪行會保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3時將會舉行記者會,交代今日通過修改移交逃犯條例草案內容及沙中線中期報告,並宣佈第二度撤回三隧分流方案的決定。
政府今日下午約1時宣佈,特首林鄭月娥下午3時將召開記者會,交代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建議,以及沙田至中環線項目紅磡站擴建部分及其鄰近的建造工程調查委員會中期報告、「三隧分流」隧道費調整方案。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運輸)黎以德和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司法互助)林美秀亦會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