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9

反對派不應盲反修例

2019-04-09
来源:香港商报

  新界社團聯會副會長  陳平

  《逃犯條例》修訂的建議引起社會熱議,非法「佔中」搞手戴耀廷又在散發歪理,聲稱修例是為拖延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又稱香港實行普通法,與內地的法制差異大,政府修訂條例,背離法例原有精神。戴氏及香港反對派,盲反修訂逃犯條例已到了顛倒是非黑白,蠻不講理的地步,令人遺憾。

  打擊犯罪 堵塞漏洞

  眾所周知,這次《逃犯條例》修訂的提出,源於台灣的一宗兇殺案,一名香港男士涉嫌在台灣殺死同為香港人的女友,而後逃回香港,由於香港與台灣之間尚未有引渡和移交逃犯的協定,故香港無法將疑犯移交台灣接受司法審判。

  這宗案件凸顯了香港現有法例存在的漏洞,香港目前只與20多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引渡和移交逃犯的協定,但與香港關係最為緊密的內地和台灣、澳門,均未有相關協定,這令香港無法有效地打擊犯罪,有可能成為避罪天堂,這次修訂《逃犯條例》,就是要堵塞這一漏洞。

  這次修訂《逃犯條例》,涵蓋了包括內地在內的地區,引起香港反對派和美國的強烈反對,不過他們的理據卻十分荒謬,凸顯他們用有色眼鏡看中國內地的本質。他們根本不是從法律本身的角度出發,而是帶有特殊政治目的及偏見。

  以戴耀廷為例,他聲稱修訂《逃犯條例》是為拖延基本法23條立法,這兩條法例根本風馬牛不相及,修訂《逃犯條例》為打擊犯罪,基本法23條立法為保障國家安全,修訂了《逃犯條例》並不意味基本法第23條不需要本地立法。再者,反對23條立法不是戴氏一直的政治主張嗎?如果修訂《逃犯條例》可以有拖延23條立法的效果,戴氏不是應該舉腳贊成嗎?怎麼又變成反對?

  理屈詞窮  胡言亂語

  戴氏又稱,香港施行普通法,與內地差異極大,以此為阻止修例的理由。這同樣也是謬論。互相引渡和移交罪犯,共同打擊犯罪,是國際慣用的手法,許多普通法和大陸法的國家和地區之間都有相關協定,中國內地也與數十個國家有相關協定,從未見有什麼問題。再次,引渡和移交罪犯亦有國際標準,香港移交罪犯至其他國家和地區,都須經香港本地的法庭審理,得法庭的批准,應該說是有充分保障的。

  戴氏又說,香港的法律已成為統治者的工具,香港已進入威權時代,這更是胡說八道。香港的法治水平世界公認,得到全球的信任,其可信度排名甚至高於美國,戴氏有何理據說香港的法庭不可信?如果說香港的法官都成了政府的工具,那可以直接問問法官們,是這樣的嗎?

  戴氏及反對派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但卻又拿不出正當的理據,理屈詞窮,於是胡言亂語,說到底,他們只不過是為反而反,或有政治歧見,懷有特殊政治目的反對修訂條例。

[责任编辑:肖靜文]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