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彤
兩會審議通過《外商投資法》除了讓外界了解外國資金在內地的法律適用安排,亦令人關注到港澳台投資的待遇。人大新聞發言人張業遂就表示,《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中國內地對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安排。也就是說,所有的惠港、惠澳、惠台措施都行之有效,不過,港澳台投資也向有參照外資的對待方法,故此,專家認為,港澳台投資既享外資便利,亦有部分內資同等待遇。
應兼內外資之便
內地自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為基礎的外商投資法律體系,已難以適應現時需求,故擬訂《外商投資法》,規定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凡是禁止和限制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領域,將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清單之外的領域,則讓內資外資享有同等待遇。《外商投資法》還就徵收和補償、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轉讓等問題,提出明確的保護規定。很明顯,這是一項改善外資待遇的法案,配合新時期改革開放,可以令外國投資者更放心在內地做生意。由於港澳台投資也部分參照外資待遇,故此,此法的通過也引起港商關注。總體來說,既然外資待遇獲得保障和改善,港澳台投資參照外資的部分亦應得到保障和改善。
然而,作為單獨關稅區的港澳台既是中國的一部分,並不完全是外資,卻也不完全等同於內資,是較為特殊的。實踐中,應予以特別區別對待。香港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就提出,在大灣區內,港澳企業待遇依具體情況逐個審議,凡被當成內資較為優惠,就按內資身份;凡按外資政策更受惠,則當外資身份。這是一個極為可取的方向。
具體細則待明確
那麼,具體而言,內資和外資的待遇又有什麼區別呢?
其一,企業架構不同:凡企業投資者有一個或以上外國投資者,就被視為外資,相反,若所有投資者都是內地人,則是內資。
其二,內資公司和外資公司的註冊流程、變更流程及登出流程都不一樣,所需材料也不同,外資公司的程序較為複雜。
其三,行業准入不同:部分投資領域會限制外資投入,內資則沒有規限。
其四,稅務方面,外資較為優惠。
其五,外匯:一般來說,內資企業辦理外匯帳戶必須通過審批,外資企業這方面則較為便利,有較大的優勢。
其六,上市、發行債券:外資企業不能在內地上市,也不能公開發行債券,內資則沒有這些規限。
觀乎上述區別,港澳台企業可以在註冊流程、行業准入、上市、發債等方面向內資看齊,予以較多方便,另外,在稅務、外匯方面的待遇,則向外資看齊。不過,具體的細則,相信還有待逐步完善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