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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清「佔中」餘毒任重道遠

2019-04-15
来源:香港商報

  何子文

  「非法佔中」案日前終於作出宣判,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除朱耀明外,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6人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佔中」九被告全部罪成,說明公義儘管有時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違法暴力也不會是零成本,「佔中」搞手現在就要為其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散播不實言論罪加一等

  然而,一直表明會承擔責任的「佔中」搞手,在庭上卻公然打倒昨日的我,還在企圖逃避刑責,朱耀明還在求請,戴耀廷等人也不排除會上訴,至於陳淑莊等為減輕刑期,更指自己影響力有限云云,這些言行盡顯這些「佔中」搞手不但毫無反省之心,更沒有任何承擔。至於反對派議員更發表所謂聲明,指控「佔中」案判決是政府以司法手段進行政治報復,有海外政客和媒體也散播類似言論。

  法庭對於「佔中」案判決的核心和要義就是尊重法治。法庭裁定「佔中」搞手有罪,就是基於「佔中」的違法事實。法庭判詞亦明確指出「公民抗命」的本質就是違法。將「佔中」搞手罪成指責為政治報復,是政治凌駕法治,損害法治尊嚴。早前反對派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已經多番抹黑、貶損香港的司法獨立,現在為了讓「佔中」搞手脫罪,更誣指法庭是政治報復,這不但是無理攻擊,更是公然藐視法庭,理應受到批評,而有關被告不斷或明或暗地向法庭施壓,散播不實言論,更是罪加一等,完全可以作為加刑的證據。

  「公民抗命」非抗辯理由

  不論最終「佔中」搞手刑期如何,這次法庭的宣判對於清理「佔中」、「公民抗命」的餘毒,都發揮了重要而積極的作用。「佔中」之禍在於打開了「公民抗命」、違法暴力的「潘多拉盒子」,讓一些人以為用激進暴力的違法手段去爭取政治訴求,是可以容許的,法庭也會考慮其政治原因而作出輕判,這是戴耀廷一直散播的所謂「公民抗命輕判論」。這次判決最大意義,在於強調「公民抗命」不是抗辯理由,犯法就是犯法,傳遞了「公民抗命」絕非違法行為保護傘的強烈信息,是撥亂反正的必要之舉。法庭的判決宣布了戴耀廷「違法達義」歪論的破產。

  然而,要一舉清除「佔中」、「公民抗命」餘毒,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進行全面的清理:一是盡快完成所有「佔中」案的判決。在非法「佔中」事件中,共有過千名參與者被捕,包括黃之鋒、周永康等頭面及核心人物的案件還未處理,「佔中」的審判現在只是開始不是終結。隨着這次判刑案例得以訂立,未來法庭在處理其他「佔中」被告時相信都會跟隨有關案例標準,意味將有大批「佔中」被告將要入罪及入獄,有關案件應該盡快完成審訊,一方面讓公義得到伸張,另一方面也令「佔中」被告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向社會發出嚴正的警號。

  二是要在社會上清理「公民抗命」的歪論。這次裁決是依法行事,不僅絕非打壓言論自由,與寒蟬效應毫無關係,更是告誡社會尊重法治,表達自由須在合法前提下行使權利。有關判決應該全面在社會上進行宣傳,尤其在學校,讓青年學生理解到「公民抗命」的謬誤和危害,從教育層面清理「公民抗命」的餘毒。

  三是反對派及「佔中」被告絕不會甘心接受法庭判決,一定會繼續上訴,企圖推翻判決,未來的司法戰將會是一個主戰場,當局必須做好準備,應對反對派的上訴戰,不要讓反對派「翻案」。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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