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人人有责

2020-06-13
来源:大公网

       基本法第一条是这样写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是基本法开宗明义的总则第一条,亦是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基础。香港既然身为国家的一部分,维护好国家的安全及利益,相信亦是每位香港人应有的责任。

  香港回归已经23年。基本法23条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来,一直被别有用心的人“污名化”、“妖魔化”,以致未能再次提上议事日程,香港亦一直成为国家安全的“缺口”。特别是“修例风波”由去年持续至今,小部分人勾结外国势力,公然宣扬“港独”主张、污损国旗国徽、暴力对抗警方执法,情况令人十分担忧。

  事实上,社会要发展,必须要有稳定的环境。黑暴持续加上新冠肺炎疫情,令香港经济严重受挫,失业率飙升,可以说,绝大部分香港市民,都只希望安居乐业,对於一些破坏行为,感到心痛恶绝。

  就在大家坐困愁城之际,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国安法。港区国安法是在“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过程中遇到新情况,出现新风险、新挑战,香港的国家安全风险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结合香港具体情况,主要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外国干预四类最突出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立法,他日国安法将会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公布实施。

  反对派宣称中央绕过香港立法会为香港立法,等於破坏“一国两制”云云。笔者认为,有关言论极为荒谬。基本法第18条列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於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範围的法律。”

  港区国安法就是根据基本法18条的规定,是香港特区在23年来都未能履行宪制责任完成23条自行立法的情况下,中央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香港社会安宁的前提下,为香港立法。

  港区国安法的草拟程序已经展开,当然,香港人对国安法有疑虑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可以共同参与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安法的工作,除了表示支持立法外,还要积极表达意见,当草案内容公布后,可向特区政府、港区人大代表反映竟见,市民亦可以到“中国人大网”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栏目提交意见,以履行好香港人作为中国公民的责任。 文/香港菁英会荣誉主席莊家彬

[责任编辑:黄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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