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警查手機覆核案李柱銘等5人敗訴

2020-08-2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5名反對派人士早前被警方以法庭手令沒收個人手機以供調查,5人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推翻裁判官手令。法官李運騰和高浩文昨早頒布書面判詞,指出涉案手令符合法律規定,亦已指明搜查地點,列明檢取物品為與案件調查相關的電話資料,又指申請方的論點沒有實際基礎,最終駁回此司法覆核申請,並下令5人需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5名申請人依次為李柱銘、何俊仁、區諾軒、單仲偕及楊森,答辯人則為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及警務處處長。

  手令列明檢物品助調查

  案件由高浩文法官及李運騰法官共同審理。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雖然裁判官批出的手令允許警方搜查5人的手機,以及相關電子產品內的「所有數碼資料」,而且沒有協定搜索範圍,但卻不代表警方獲授權任意搜索涉案的電子產品,警方的搜索權力仍受手令規定約束,以確保其搜索手法合理合法。

  法官指當警方在搜索期間發現他們沒有任何合法理由去搜索某些數碼文件,該搜查及檢取手令亦會限制警方搜索該些文件的權力。法官認為裁判官有自由去根據個別案件,決定手令的搜索範圍,故不接納手令沒有協定搜索範圍便代表越權。而且如要求警方在手令上詳細列明所有需要搜查的內容有一定困難,皆因警方無法在調查階段準確得知檢取範圍,至少需粗略看過手機內的內容才能決定。

  申請方曾指出警方扣查5人手機的時間超出合理範圍,亦指裁判官批出手令時沒有開庭聽取5人的反對理由。法官指出警方申請手令已代表警方認為該些手機內的內容有助調查,故不接納申請方所指扣押手機及獲得手令的時間有任何不當的拖延。

[责任编辑:董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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