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中小學及幼稚園於 2020 年 9 月 23 日開始逐步復課,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留意到學校會就 2019 冠狀病毒病施行適當的防疫措施,當中或涉及收集教職員及學生的個人資料,包括:屬較敏感的個人健康資料,就此公署今日(23日)發出「學校在 2019 冠狀病毒病疫情期間收集及使用教職員及學生個人資料的指引」,提醒學校應在保障公眾健康與妥善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之間採取合理的平衡。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指,學生多數為未成年人士,就保障個人資料私隱而言,他們需要較多的保護。公署建議學校,在考慮收集教職員及學生哪些類別的個人資料時,應該只收集必要、適當以及與所收集資料的目的相稱的資料。學校亦應考慮採取自我申報機制,並以選擇題為主的問卷形式收集個人資料。
另外,指引列明學校從教職員及學生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應只限用於當初向教職員、學生及家長說明的目的(例如保障教職員及學生的健康)或直接有關的目的;指引也涵蓋資料保留期限、資料保安以及教職員及學生查閱和改正其個人資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