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日旺角遊行引發警民衝突,其中5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當中1名17歲男生,同時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4至6個月,入更生中心和勞教中心,全部人獲准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案件嚴重,大規模堵路有一定危險性。同案另外4名被告,早前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監4個月,現正保釋等候上訴。
5人涉去年旺角遊行後堵路 非法集結罪成判囚或入更生中心
2020-11-02 17:41
來源:香港商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