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人被判囚 香港友好協進會:香港沒有「違法達義」只有違法必究

2020-12-04 16:24
來源:香港商報網

 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在去年六月圍堵警察總部事件中,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12月2日分別被判監禁7至13.5個月,即時收監。對此判決,香港友好協進會3日發聲明表示堅決支持。聲明稱,此判決彰顯了香港沒有「違法達義」,沒有法外之地,只有違法必究。

 聲明指出,「香港眾志」打著聚眾之志的幌子﹐藉助外國勢力﹐瘋狂破壤香港法治﹐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批評黃之鋒之流不但在網絡上顛倒黑白﹑鼓吹暴力﹐煽勤挑唆青年學生走上街頭﹐更在非法集結中煽風點火﹑帶頭鬧事﹐罔顧公眾安全·他們在「修例風波」演變為大規模黑暴中﹐犯下了嚴重的罪行。

 聲明表示,此次判決警醒人們﹐不能忽視對青年學生進行愛國愛港教育﹐不能忽視對青年學生進行法治觀念和遵紀守法教育。青年學生是香港的未來,全社會都應該關注他們的成長。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為青年前往大灣區就業提供2000個職位﹔教育局對通識科進行改革﹐填補香港教育漏洞。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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