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20 施政報告》中提出推行「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的非公屋、非綜援低收入住戶提供現金津貼,而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討論有關計劃,但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指計劃細節上存有不足。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指它們認為計劃有5項需改善之處,當中包括將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者排除在外、津貼只發放至受惠對象獲得首次編派公屋為止,但由原有單位退租至搬到新單位的過程需要1至3個月不等及津貼水平劃一於「綜援租津上限的一半」等。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認為房屋問題是社會結構性問題,因此它們期望政府盡快推出「租務管制」及落實適足住屋權,平台同時提出5項建議,當中包括將「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發放時段延至正式上樓為止、計劃應涵蓋因長時間輪候公屋而面對生活困難的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者和津貼金額應設立為公屋平均租金及私人住宅平均租金的差額,以補償公屋輪候人士未能「三年上樓」的額外住屋開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