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志成發表網誌 談及處理裕民坊違規構築物

2021-02-28 17:32
來源:香港商報網

 市區重建局行政總裁韋志成今日(28日)發表網誌,提到處理裕民坊違規構築物事宜。

 韋志成指,市建局經過3年溝通,制定方案予違規構築物佔用人,協助他們搬遷和復業,但至今還有4個裕民坊違規構築物佔用人未接納方案;韋志成透露局方曾酌情調整津貼金額,但仍未能達成共識,現階段只能透過法律途徑,收回仍被佔用的政府土地。

 韋志成表示,收回政府土地的法律程序雖然經已啟動,但市建局還預留約1300萬,假若4名佔用人在法定程序清場前接納方案並願意搬出,局方便可發放適用津貼及協助搬遷,令第5發展區的清場工作盡早完成,展開重建工程。

 韋志成指,市建局早前向政府提交的回收第5發展區土地申請獲批,令有關土地於2019年8月復歸政府所有;政府隨後透過法律程序收回仍被違規構築物經營者佔用的土地,高等法院在去年10月之判決中表示政府可收回在已復歸政府土地上的構築物及其所在土地之空置管有權;韋志成並藉機會透過「法、理、情」三方面去回應構築物佔用人的陳辭。

 韋志成引述有構築物佔用人認為市建局不應以法律程序收回構築物,並期望有更充足時間與局方協商;韋志成指局方過去3年無間斷與佔用人溝通,每個個案都有個案主任解釋搬遷方案與解答疑問、市建局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還應部分佔用人要求,舉行調解會議,期望以協商方式解決問題。

 韋志成續引述有構築物佔用人認為他們應以等同擁有註冊業權的商舖市值獲取補償,韋志成則提到違規構築物是昔日區內小販佔用樓宇地下原屬公眾通道的地方去搭建、部分更出租予其他經營者,故他們並無註冊業權,還違反法例和地契條款,故市建局不能以既定適用於註冊業權物業之收購政策作補償。

 韋志成其後指出第4和第5發展區是連同已經完成的第一至第三發展區在同一幅總綱發展藍圖下作規劃,假若第4和第5發展區未能完成,將影響整個重建規劃為觀塘市中心帶來之社區裨益。

 韋志成指第二和第三發展區建成的有蓋行人走廊會連接市中心與周邊地區,但第4和第5發展區尚未重建,阻礙走廊伸延至觀塘港鐵站及觀塘道一帶工貿樓宇;規劃設計同時包括將第4及第5區面向觀塘道之建築物界線向後移,以騰出更多地面空間增設新行車線,紓緩交通擠塞;觀塘區議會及地區人士在聽取市建局匯報後都表達局方應盡快落實第4及第5發展區的重建工作,韋志成相信絕大多數地區居民不願見到因有構築物被佔用而窒礙項目進程。

 韋志成透露,假若4個構築物佔用人仍拒絕遷出,他們在短期內將面對法院執達吏及地政總署執行收回構築物和其佔用土地的行動;法院聆案官在聆訊中亦已說明《收回土地條例》列明收地程序及賠償措施,補償問題應交由土地審裁處審理;市建局人員亦向佔用人解說有關權利,故政府收回土地並不代表剝奪佔用人申索補償的權利,他們仍可透過既定機制尋求合理補償。

 韋志成指,在處理重建項目收地事宜的3年間,市建局盡力以「情、理」作為考慮,並以開放態度與佔用人協商,因應他們的需要給予支援,希望能妥善解決裕民坊內違規佔用土地經營問題。韋志成認為只有在用盡所有合理協商辦法,而仍未能收回土地作重建的情況下,最終只能交由法律程序處理。

[責任編輯: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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