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佔中」案中被裁定串謀及煽惑公眾妨擾的戴耀廷等9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案件今日(4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續審,經過3日聆訊後,控辯雙方終於完成所有陳詞,法官決定押後判決。
本案上訴人中,只有戴耀廷一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其餘8人都是毋須即時入獄,或已經服刑完畢。不過戴耀廷現在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需要還柙候審。今日上訴庭在律師完成陳詞後,亦決定撤銷戴耀廷在本案的保釋。換言之,無論戴在國安法案件的保釋申請結果如何,都需就本案被押返監獄服刑。
戴耀廷等9名被告,前年4月被裁定在違法「佔領」中,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罪名成立,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16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被判監8個月,朱耀明、陳淑莊、張秀賢、鍾耀華及李永達5人,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图源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