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社部網站消息,針對人社部辦公廳近日印發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人社部勞動關係司負責同志就相關問題進行答問。該負責人提到,《指引》在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薪酬分配制度方面提出了建議,鼓勵企業針對技能人才特別是高技能領軍人才實行年薪制、協議薪酬制、專項特殊獎勵,並探索實行中長期激勵。
該負責人表示,當前,受社會環境、傳統觀念影響,再加上收入水平相對較低,吸引青年人從事技術工人工作面臨一些困難。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較複雜,但對於大多數技術工人而言,在企業內部有穩定的職業發展預期尤為重要。
《指引》堅持職業發展設計與薪酬分配相配套,實行崗位成長和職級通道並行設置、互相銜接,結合人才成長規律,提出了全職業周期的成長通道操作建議,促進形成技能人才在企業內部也有職業發展、也能成長為專家的穩定預期。
《指引》提出,對掌握關鍵操作技能、代表專業技能較高水平、能夠組織技改攻關項目的,其薪酬水平可達到工程技術類人員的較高薪酬水平,或者相當於中層管理崗位薪酬水平,行業佼佼者薪酬待遇可與工程技術類高層級專家和企業高層管理崗的薪酬水平相當。
《指引》對職業發展通道正常運轉應如何定責權、如何定數量、如何定資格等相關環節,提出了具體的操作建議,指導企業不能簡單為了建立職業發展通道而建通道,要統籌企業發展需求和勞動者成長訴求。
《指引》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薪酬分配制度:
一是在薪酬分配制度體系方面,引導企業突出對技能要素和技能人才創新性勞動的認可。《指引》提出,對於技能人才,可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強化技能價值激勵導向。同時,鼓勵企業針對技能人才特別是高技能領軍人才實行年薪制、協議薪酬制、專項特殊獎勵,並探索實行中長期激勵。
二是在薪酬結構設計方面,引導企業建立既符合薪酬分配理論又體現技能人才勞動特點的工資單元。《指引》提出崗位績效工資制可由崗位工資單元、績效工資單元等組成,實踐中還可結合技能人才勞動特點,統籌設置相應津貼,更好體現技能價值激勵導向。
三是在崗位工資單元設計方面,對企業如何開展技能操作崗位評價和如何設計崗位工資標準給出具體指導。《指引》遵循崗位評價一般原理,提出評價要素及其權重安排要體現技能操作崗位特點。同時,引導企業實行寬帶薪酬,有利於績效較好的技能人才更好實現工資合理增長。
四是在績效工資單元設計方面,針對績效考核周期、個人計件、班組集體作業等提供了符合技能人才績效特點的操作建議。《指引》引導企業建立與企業效益、部門績效和技能人才本人績效考核結果聯動的機制。
五是在津貼單元設計方面,對企業如何針對技能人才勞動特點設置相應津貼提出了建議。《指引》針對技能人才在夜晚工作、有毒有害環境工作、提升技能水平、帶班組、帶徒弟等方面的額外勞動付出,在不重複體現原則下,可設置相應津補貼單元,並對每項津補貼如何設計、運行給出了具體操作建議。
在企業如何使用《指引》方面,該負責人表示,《指引》不是強制性規定,是指導性的,突出技能人才薪酬待遇與企業利益相一致的政策導向,不會增加企業負擔,是政府提供工資收入分配指導服務的具體舉措。
技能人才具有稀缺性,企業建立起多層級的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有助於調動技能人才積極性,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有助於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指引》關於企業技能人才發展通道設計中的定責權、定數量、定考評,以及薪酬分配中崗位評價要素、績效工資、年薪制、協議薪酬制和特殊獎勵等內容,均體現了企業需求和員工訴求之間的平衡,體現了技能人才按要素貢獻參與分配、多勞多得、技高者多得的分配導向。
企業可以參考《指引》提供的思路和方法,結合企業實際,建立健全體現本企業特點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