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學位法草案徵求意見:學術不端將被撤銷學位

2021-03-16 16:43
來源:香港商報網

 據教育部官方微信16日消息,近日,教育部發布公告,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草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其中,第三十三條【學術不端處理】規定:學位申請人在學位授予單位學習期間以及學位申請、同行評閱、答辯過程中存在學術不端、作偽造假等行為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可以作出不授予其學位的決定。

 已經獲得學位者,在獲得該學位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由學位授予單位撤銷學位,收回或者宣布學位證書無效:

 (一)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存在嚴重剽竊、偽造、抄襲、數據造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二)以冒名頂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學資格或者畢業證書的;

 (三)在學習期間存在不應當授予學位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學位授予單位在作出不授予學位或者撤銷學位的決定前,應當聽取學位申請人或者學位獲得者的陳述和申辯。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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