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16日報道,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文化和旅遊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李金早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早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金早,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金早利用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商務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原國家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資質審批、平台籌建、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