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綜合法院21日裁定,華為為其計算機硬件產品申請的Logo,不會對香奈兒的Logo造成混淆。
這意味着,香奈兒為保護其Logo而進行的訴訟暫以失敗告終。香奈兒認為,華為在歐盟為其計算機硬件申請的Logo,與其Logo過於相似。
位於盧森堡的歐盟綜合法院裁定:「有爭議的商標有一些相似之處,但它們的外觀差異很大。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香奈兒的商標曲線更圓潤,線條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華為商標的方向是垂直的。」
2017年,華為為其用於計算機硬件的Logo申請歐盟商標保護。此舉遭到香奈兒的反對,稱這「兩個相互交織的半環」(華為的Logo),與其受保護的Logo相似,後者已被香奈兒用於化妝品、香水和服裝等產品中。
對於法院今日的裁決,香奈兒拒絕發表評論。對於該裁決,香奈兒可以提起上訴。2019年,歐盟知識產權局(IPO)曾拒絕香奈兒的挑戰,稱這兩個Logo沒有任何混淆的風險。